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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被侵权怎么处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85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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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这些隐私一般都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但是在一部小心的情况下,被别人知道了,而且他还到处宣传,他这行为是其实是侵犯了你的隐私权的,那么隐私被侵权怎么处理?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隐私的本质

1、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隐私就产生了。隐私感是自然人进入人类社会后的第一个表现,它应当产生于人类劳动之前,即在原始人能够进行抽象思维之前,就已产生了类似的意识和感觉。其中,羞*感及其派生的隐私感是最先表征出来的本能。隐私感是人类羞*感的表现,它使人从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告别了动物界。无论是相对个人性的隐私,如身体的隐蔽部位,还是明显社会性的隐私。如汇款希望工程、婚外性关系,均是仅凭个人的主观意志即可作为,无须公众或不特定多数人、少数人的协助或配合。因此,隐私的存在,隐私之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可剥夺的,这正是自然权利的特点。2、隐私是客观事实。无论隐私内容如何,是否违反道德或法律,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隐私的内容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隐私的客观性告诉我们,隐私是客观真实的社会存在。社会舆论、国家法律或其他规则可以对特定隐私作否定性的评价,但无法否认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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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任何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场所,或者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都会给被侵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为了有效保护公民的隐私权,防止不法分子偷窥、偷拍等侵犯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偷窥,是指行为人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偷看他人隐私的行为,行为人有的是在隐私场所直接用眼睛偷窥,有的是通过安装针孔摄像头来偷窥他人隐私。偷拍,是指行为人趁当事人不备,利用照相机、手机、摄像机等器材秘密拍摄他人的隐私场所。窃听,是指行为人通过窃听器材或者用耳偷听他人隐私的行为。隐私场所除了卧室、浴室外,还包括厕所、更衣室等隐私场所。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造成精神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编提醒您,只要本人愿意隐瞒,隐私客体即可成为隐私事实,即使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隐私照样可以产生并继续存在。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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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侵权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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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诬告与诽谤的辨析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诬告与诽谤的辨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诬告与诽谤的辨析 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的手法上有所区别。 诬告陷害通常是针对政府机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与陈述,而诽谤则主要是通过公开场合或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方式来传播不实言论。 其次,两者在行为动机上也存在明显差异。 诬告陷害的本质在于借此对他人施加刑事处罚,而诽谤则更倾向于以伤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及社会声誉为目的。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环境侵权诉讼时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 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上述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寻求权利保护。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物件损害责任有下列构成要件: 1、存在物件致害行为。 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抛掷、索道崩断、物件表面剥落等。 2、存在被侵权人遭受损害的事实。 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物件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4、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入主观上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造成人身损害给予哪些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造成人身损害给予哪些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全责方无法承担经济赔偿的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于全责方无法承担经济赔偿的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裁定解释,您可径行对受损车辆进行调试维修,待费用确凿无误后,再向负责的肇事者及所属保险公司提出诉求,寻求司法保障。 据悉,该条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款已有明文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中,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引发了此类损失,并申请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和保护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车辆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以及附属物品的损失; (二)由于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遇事故而遭受灭失或无法修复的情形下,为购得同等金额的、事故发生时相同价值的车辆所需支付的重置费用等。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五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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