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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4 2880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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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那么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它组织。

(1)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熟练操作工等雇员(包括原雇员)。企业建立一套商业秘密保护系统,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后,雇员就必须遵守商业秘密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要求或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2)知悉企业商业秘密、且与商业秘密权利人发生关系的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一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权利人发生业务关系而知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要求其保密的;二是因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委托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律师、中介机构人员(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估价师等);三是因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而知悉商业秘密的国家机关(海关、商检、税务、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公安等等)工作人员。

(3)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第三人。第三人明知或者应该知道《刑法》第219条所列(一)、(二)、(三)项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故意的,构成犯罪。在商业秘密侵权民事责任上,只要侵权人有过错行为就要承担责任,不区分故意或过失。《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侵权人主观上是明知或者应知的,必须出于故意的侵权行为。《刑法》没有排除间接故意。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商业秘密,《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商业秘密这一知识产权,企业建立了一套商业秘密保护系统,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就能认定企业商业秘密的存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的有关规定,商业秘密必须同时具备秘密性、新颖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的构成要件。

秘密性要求权利人的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当然这种秘密性是相对的,它不要求只有权利人自己知道才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对于技术信息不公知性,往往需要进行专门的鉴定才能判断。

新颖性的要求与秘密性的要求相关连,要求该信息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不是公开的信息。

价值性要求信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刑法上的权利人不仅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还包括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同意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实用性要求信息能够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性。

保密性要求权利人建立了一套商业秘密保护系统,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只有权利人对于信息有保密的主观要求,客观上又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其信息才是秘密信息。保密措施包括规章制度、保密合同、物理上的措施等等。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是指行为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得了商业秘密的载体,该载体的形式和是否原件,都不影响行为的性质,只要该载体的记载内容是商业秘密;利诱,是指行为人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诱使知悉商业秘密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行为人向权利人或商业秘密知悉者及其亲属表示施加危害,使其产生恐惧心理并因此提供出商业秘密的;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出盗窃、利诱和胁迫以外的违法手段,比如采取偷拍偷摄、非法抢夺、酒醉后套话等等,目前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越来越多。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披露,是指非法获得商业秘密的人再次将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使用,是是指非法获得商业秘密的人自己将商业秘密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是指是指非法获得商业秘密的人再次将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并许可他人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

(3)违反约定或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一方面主要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违反与权利人之间的保密协议,向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或者自己擅自将商业秘密运用于自己的生产经营中,或者擅自允许他人使用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另一方面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虽然没有与权利人签定保密协议,但是权利人提出了保密要求,制度了保密规章,在这种情况下,合法知悉商业秘密的人仍然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否则构成本条的犯罪。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该知道向其提供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1)、(2)、(3)项违法行为,仍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刑法规定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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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应如何进行维权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被抢注应如何进行维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宣告商标权无效。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45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软著跟知识产权的区别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软著跟知识产权的区别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概念不同。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专利商标能否强制授权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专利商标能否强制授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专利商标能否强制授权 对于公众提出的疑问,我们予以专业回答如下:在实际情况中虽然专利权能够进行强制许可,但商标则无法实行这一措施。 当出现以下特定状况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有权基于已经具备实施条件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请求,强制批准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第一种情况是专利权人从获得专利授权并生效后连续满三年,以及自提出专利申请并经过法定程序受理开始连续满四年,却无正当理由未能认真实施或充分利用其所持有的专利技术; 第二种情况是,当专利权人行使其所拥有的专利权时,如果其行为被依法判定为涉嫌垄断行为,并对市场竞争造成了负面影响,为了消除或减轻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可判定为符合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据有关于此项事宜的详细规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第五十三条。

作品著作权申请的相关费用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作品著作权申请的相关费用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申请作品版权所需缴纳之费用如下:,官方收取之费用为人民币三百元整; 其次,若存在两个以上著作权人共同申请同一款软件著作权并选择提交副本,则每位著作权人均需额外支付人民币五十元。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费用仅限上述标准,无须年复一年地收取,且可由申请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或授权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在此情形下,只需向官方支付上述已提及之费用即可完成申请过程。 此外,相关事宜较为繁杂,还请与我方进一步交流了解详情。

商标过期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商标过期了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注册证书到期了,需要办理续展手续; 如果到期没有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注册证书将会失效。 商标到期续展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第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商标持有人自己到北京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只适合在北京的商标持有人。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持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公司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等。 续展申请是按类别收取官费,没有及时续展的会有一个宽展期,在宽展期续展,还需要缴纳延迟费。 提交续展申请后,商标局会颁发续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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