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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是原始取得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66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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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转移物的所有权的,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属于一种要约,由价高者所得。物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有的朋友就会疑惑,拍卖是原始取得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拍卖是一种法律行为,是一种买卖,属于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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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取得方式:

1、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2、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3、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包含内容

1、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原物权人将物权完善地移转给新物权人。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

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又分为民事与行政两类方法。民事的如所有权人通过与他人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抵押合同,设立他物权,行政的主要指主管机关通过划拨或特许为法人、自然人创设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等他物权;

3、特定继受取得,指对特定标的物的取得;

4、概括继受取得,指对他人权利义务全部继受的取得。

拍卖是一种法律行为,是一种买卖,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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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包括什么,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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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人股东包括什么,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和自然人相同,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打个比方,个人进行投资以后,其所投资的公司在所在地工商局注册,后又进行公司股权登记,这时,个人就成为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 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其享有股东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相比之下,法人股东则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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