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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哪些新证据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由于对“新的证据”没有明确的界定,实践中将迟交的证据都视为新的证据,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一些动机不纯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不提供证据,在开庭审理中搞突然袭击,或者在一审期间不提供证据,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再提供证据,以实现其拖延诉讼、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地干扰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损法院裁判的权威性,有损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对有限的审判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是导致审判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新的证据”的范围做了,明确的限定,根据该规定第41条的规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第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第四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小编提醒您您提出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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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王某(女)与被告周某(男)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从被告单位分得公房一套,并于2000年通过房改取得该公有住房的产权。2004年6月7日,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周某表示同意,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未能达成一致。庭审中,周某向法庭提交舅父李某诉其本人的调解书1份,立案时间是2004年6月9日,当天调解结案,内容是周某夫妻进行房改时借李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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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人民调解员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关于如何确定人民调解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关于调解协议不履行要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法院调解协议签字后不能反悔。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加盖法院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调解书才生效。如果仅仅是达成协议未签署调解书,法院应该及时判决。关于法院调解协议签字后能不能反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对方不撤诉的,需要做好应诉准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关于对方不撤诉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关于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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