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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指通过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的人。
出卖人在购房中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转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民法典》第510条、511条的规定方式办理。
2.确保标的物无瑕疵。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会被第三人以出卖前的任何理由追索,如果发生该标的物因第三人有追索权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3.确保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标的物。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款支付给出卖人货币,是以单价乘以数量确定下来的,出卖人收取了该数量的价款,就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少交,是违反合同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当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的单位价额,是标的物质量的金钱价值,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确保出卖人获得收益的保证,出卖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不得降低质量档次交付标的物,因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质量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4.按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双方协商约定的,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出卖方应按期交付标的物,如果出卖方发生了某种事先未预料到但不是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需要延期交付标的物,应事先征得买受方的同意,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按合同指定的地点,出卖人因故需改变交付标的物地点的,应事先通知买受人,征得买受人同意方可改变,并应协商确定由此而增、减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数额和方式,减少可能发生的争议。
--交付的方式主要指标的物由出卖人代为运送的情况下发生的情形的约定,如需要运输,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第一承运人时交付完毕。
--出卖人按合同约定认真全面履行义务,是买卖合同顺利实施的基础,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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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合同的解除一般在特定的时候才可以解除的,如果没有法定的条件,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解除的,首先合同解除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在达到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够解除合同。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导读;胡先生为开办浴场向某公司租赁了一处营业场所,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装修如何处理呢?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租赁合同提前解除,装修如何处理胡先生为开办浴场向某公司租赁了
合伙做生意也有可能会遇到发生口角的问题,一旦彼此的合作关系不能够继续下去,双方就会解除合同。但并不是所有合伙生意解除合同都是那么顺畅、容易,那么,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租赁合同(LeaseContract),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法律
2008年7月1日,市民邱某把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贺某。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房租每月300元,全年一次性交清房租为3500元、水电费500元。合同签订后,邱某依约收取了租金及水电费,将房屋交由贺某租住。贺某租住该房屋1个半月后,于同年8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存在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关于合同解除权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不能解除。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合同自动完结,并不需要与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合同仅部分履行的话,达到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买卖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还可以解除。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完毕是否还能解除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即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可能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附款。因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来也许会发生,也许不会发生。关于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单方解除合同,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效果。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有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并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关于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效果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解除购房合同后返还房屋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退房通知,售房者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退还购房款于购房者,购房者依约返还房屋。关于购房合同解除后房屋如何返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拒绝或表现为拒绝履行自身义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关于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定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具体看合同的约定,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即民法典规定的一般短期除斥期间为一年,因此,合同解除权人需要在知道解除合同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解除权。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