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拖欠运费申诉需要哪些材料?
1、准备双方运输合同、证明运输合同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合同所载明的内容履行了按期将货物交付给指定收货人的证据、证明收货人签收货物并在约定的检验期限或合理的检验期限内未对货物的数量及损毁等情况提出异议的证据、拖欠运费的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形成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相关的合法权益。
承运人已经按照运单的记载并依约履行了向托运人指定收货人交付货物的义务,且收货人并未在约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检验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损毁等情况提出异议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运输费用,否则承运人有权将货物留置,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收货人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或合理的检验期限内,未对货物的数量、损毁等情况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单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3、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拖欠运费,留置货物可以吗?
也是可以的,因为承运人只要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货物就可以行使留置权,而不论该货物是否和拖欠的运费有直接的牵连关系。所以遇到货主或者托运人拖欠以前的运费,我们卡友也可以留置本次货物,来确保自身的权益。
而对于欠运费的金额明显低于货物价值,也可以留置货物,因为留置物本身是否可分及债权的价值高低无关,不论债权价值的高低、留置物是否可分,债权人均可以对确保留置物行使权利。
华律网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律师,如你需要找律师帮助你追讨运费,或是请他协助你申诉,建议你可以来本网咨询。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依据法律或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债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那么合同债务有哪些类型?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了合同,但是在履行过程中有一方违约,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出现。合同纠纷败诉无力偿还怎么办?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文了解。
运输合同中是有明确指出运费的支付方式以及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去支付的,但有些人却遇到了对方不愿意支付运费的情况,导致运费一直被拖欠着,于是就会起诉相关公司。下面为你介绍运输合同拖欠运费判决书范本。运输合同拖欠运费判决书范本原告(反诉被告)***
将货物从一个地点运送到另一个地点,大部分人都会找物流公司,而物流公司是需要收费的。不少物流公司度遇到了客户拖欠运费的情况,也是因为对方拖欠运费给公司经营造成相应的影响。那么,拖欠运费利息怎么算?拖欠运费利息怎么算?客户拖欠货款利息可以中国人
拖欠运费可以报案吗?如果不能,那该怎么办?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关于民事债权纠纷是否可以不请律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关于追讨欠款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债权具有上述不得转让的情形的,债权人不能转让给受让人。关于哪些债权是不能转让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申报债权的审查标准的程序有,先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再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最后由法院审核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都可以申报。关于申报债权审查标准有什么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