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类别 > 合同范本 > 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

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2837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合同需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双方当事人需要符合合同主体资格。那么,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注意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楚。

华律网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所以,在审查时需重点审查是否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在审查买卖标的物时,看是否有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为了不免费提供,再借机收取配件费用。故需要提醒签订者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为避免合同双方签订者对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应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作出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看是否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防范方法是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这在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所以要注意审查时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亦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验收的标准。另要注意审查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如果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时间写的不合理,就会造成买方无充足时间审查。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在买卖合同中,会经常出现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在审查时就要注意看是否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装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是否清楚等。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等情况都会发生,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在审查中要看是否写清单价,写清币种。看是否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间及是否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等。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在买卖合同中容易存在的陷阱是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在审查合同时就要看是否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看合同中是否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方式;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这就需要注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在买卖合同中会存在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甚至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以为己方违约做好铺垫。这就需要注意是否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要审查是否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及确定纠纷的管辖地等。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在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及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

一定要注意这一细节,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判断。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

另外值得提醒注意的一点,在审查落款、署名、盖章时,看合同中关于签字和盖公章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关于合同效力条款有写“签字和盖章,合同方生效”,那么就要注意审查看,署名和盖章二者是否同时都有,否则会影响合同的效力,造成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

以上是合同律师及法务工作者在审查买卖合同时主要该注意的十大细节,做到这些,可以帮助交易双方,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风险。需要审查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等多个方面。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找律师咨询,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公司怎么进行合同审查
合同审查要点及质量
合同审查与风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绿色环保装修协议范本

    2024-04-16267 人看过

    居民购买房屋后,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而装修房屋一般是委托装修公司进行的,而装修时如果材料选择不好,会有甲醛等的有害物质,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绿色环保的装修,那么绿色环保装修协议范本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合同类别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75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装修承揽合同怎么写

    2024-04-16401 人看过

    当自己购买了新房以后,最为重要的事就是装修房屋了。这时候自己是可以请装修公司为自己装修房屋的,装修房屋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装修承揽合同,明确合同内容的。那么,装修承揽合同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装修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

  • 装修终止合同协议书

    2024-04-162139 人看过

    在购买房屋或者承租房屋后,业主或者承租方会按自己的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一般由装修公司进行的。双方协商好后就要签订装修合同,如果在装修过程是出现问题要中止合同的,就需要签订终止协议,那么装修终止合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

  • 店面装修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2024-04-16186 人看过

    店面装修合同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

  • 门面店面装修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2024-04-16172 人看过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万事万物都有其道理,那么“门面店面装修承包”也应遵循其应有的方式方法来实施。所以,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奉献“门面店面装修承包合同”范文一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取舍哦。门面店面装修承

  • 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与房产商谈妥的付款方式和价钱,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分期付款、交付房屋的日期,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明确提出产权证到手的准确时间;房产的准确面积;违约责任以及解决办法;双方签字捺印写日期。关于购房合同怎么写样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我国法律上对金融合同内容的规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关于金融合同模板的内容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关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保密协议的模板,其中内容的书写包括:甲乙双方基本身份信息、保密的内容、保密限制、保密协议终止条件、保密责任、保密协议争议解决、违约责任、保密协议签订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关于保密协议模板是什么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收购公司的合同模板内容是: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的名称等信息,写明收购的先决条件、转让标的、转让股权资产的价款、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关于公司收购合同模板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规定夫妻间赠与合同怎么写问题带来帮助。一、民法典规定夫妻间赠与合同怎么写《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的赠与合同撰写方式是:写明夫妻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赠与合同的标的、数量、...

  • 演员聘用合同范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聘用的日期;3、酬金的数额与支付的方式;4、双方的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6、争议的解决。关于演员聘用合同范本应当包含哪些内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签合同后不给钱要怎样办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合同后不给钱要怎样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2、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类别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婚内的借条有效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内的借条有效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内夫妻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 其次,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但夫妻之间是因开玩笑而签的借条,如果仅有一张借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该借条,无效,此时债权一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个人事务向配偶借款,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的,双方之间的借条,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 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024年商家漏发货有赔偿吗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年商家漏发货有赔偿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家漏发货可以与商家协商要求其补偿损失,并且可以要求卖家补发商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据行为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票据行为无效的原因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票据行为无效的原因包括有: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票据保证行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备;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违法合同应该怎么样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58分钟前回复:

关于违法合同应该怎么样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处理违法合同的方法是: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