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违约责任 > 合同违约 >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657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如果是定金合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约定的违约金是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是可以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是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是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的。因此违约金只有在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才会适当的减少。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4、我国《民法典》对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没有具体作规定,实践中合同标的额的不同,具体违约事项的不同,影响着违约金的数额,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要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则可以请求适当的降低或增加。

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1、劳动法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在实践活动中,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但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金限制,如北京地区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2、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只有特殊情况才能约定违约金,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培训协议的或者那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然而,对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还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第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

3、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相关义务,以免由于行使权利不当而惹祸上身。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不辞而别、擅自离职等行为,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其实,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只要履行相关的义务,也是可以充分保障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

华律网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或者其它事项不明白的,欢迎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标准
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解析
关于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司法简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租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2024-04-19143 人看过

    租房违约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有具体的违约金条款,那么就按照这个条款来;如果没有,那么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租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怎么计算的问题作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违约责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75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租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2024-04-19190 人看过

    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过租房违约金标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形自行确定违约金标准,一般按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计算,一旦违约,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必须执行合同约定,承租方和出租方可根据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内容理智确定违约金标准。

  •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违约金多少

    2024-04-19139 人看过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违约金标准取决于合同约定,正常情况下在签租房合同时都要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没有证据证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就需要执行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可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确定,华律网小编专门在下文整理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

  • 租房中介费不退怎么办

    2024-04-19183 人看过

    遇到中介费不退费的情况时,可以到工商局投诉。也可以将该中介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租房中介费不退如何处理

    2024-04-19164 人看过

    遇到中介费不退费的情况时,可以到工商局投诉。也可以将该中介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买二手房违约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仍可要求违约的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4年生效的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但未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仍然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的内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即使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请求赔偿。关于买房合同没约定违约金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1、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租房者往往会首先和中介签订一个合同。关于房东与中介租房合同违约方是中介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须对乘客进行补偿。其中航班延误时段分4小时至8小时、8小时以上两种,补偿标准在100元至200元之间,各个航空公司可补偿的标准有所不同。​关于航班延误赔偿明细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务合同中双方都是可以约定违约金,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且是签署双方都同意的条款,可以确认这一约定是有效的,只要是有效条款,违反合同规定的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劳务合同需不需要付违约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快递丢失赔偿怎么算:快递丢失如果具有不可抗力因素的,快递公司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关于快递丢失赔偿怎么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破产合同是否还有效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破产合同是否还有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破产合同有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补偿协议书该如何写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补偿协议书该如何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补偿协议应该对补偿方式进行约定,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该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该明确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等内容; 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进行约定; 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经营性用房的,还要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作出约定; 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作出约定; 对补助与奖励、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作出约定; 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合伙开公司没有签合同纠纷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开公司没有签合同纠纷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需要及时的签署一份补充的协议。 不会双方签署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合同中都必须要针对可能会产生的合同纠纷等违约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之后在合同中明确的体现,如果没有签署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装修合同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有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装修合同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具体可注意以下情况: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2、监理概念模糊: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3、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等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 4、权利义务不清楚: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应做的工作。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工程项目的情况很多,但是好多都没有列入合同之中。 6、材料供应不明确。 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需要写清楚。 8、质量标准不清楚。 9、工程验收不细心。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可以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签订买房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订买房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签订买房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开发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三)开发商排除或回避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视为要约,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