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承包年限 > 林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林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621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不管是耕地、草地还是林地,承包人想承包的,都是需要明确承包期限的,在承包期限内,承包人享有使用承包地的权利,并且得到法律的依法保护。那么,林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林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我国对土地实行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依照上述分类,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承包期的上限作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华律网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之所以规定草地、林地的承包期较耕地的承包期更长,这是因为:首先,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林地的主要部分是有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有的甚至三季,很少种植多年生植物。其次,从事林业开发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如榉木、水青冈、红豆杉、柚木的采伐或经营期限至少在五十至六十年。再如我国特有的银杏树,其木材、果实、叶子等均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但生长极为缓慢,所以又称“公狲树”,形容祖辈种树到孙子辈才结实。目前我国的很多寺庙中都生长着千年以上的银杏树。浙江东阳地区种植的香榧树,十五年开始结果,一百年才进入丰产期,并可延续四五百年,有的可达上千年。第三,我国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林地上种植的林木不能任意采伐。采伐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要求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林地的上述特殊性,许多地方都将林地的承包期限适当延长。如浙江东阳将香榧树的承包期定为六十年,安徽省林地承包的期限最高的达到七十年。许多地方、部门建议,林地的承包期应当适当长一些,以规定三十年至七十年为宜。对有些特殊的树种,七十年的承包期仍显不够,应当更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中央关于“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的政策精神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对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及承包期的上限作出了规定。

华律网小编提醒您: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林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年”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2960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书
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土地承包长期使用有效吗

    2024-03-23169 人看过

    当事人之间可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协议性补充;倘若此种情形下无法达成协议性的补充,那么便应当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或业已确立的市场交易习惯来判断和确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含义是什么

    2024-01-141098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含义是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含义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不让继续承包怎么办

    2024-01-14114 人看过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期届满后,应按规定延长承包期限。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耕地承包年限

    2024-01-14604 人看过

    每个人的幸福标准不一样,有的觉得能吃饱饭就好,有的觉得能有一份好的工作就很幸福,有的觉得有地可以耕就很幸福。那么,耕地承包年限有多久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耕地承包期限耕地是指种植农

  • 林地承包的期限是多久

    2024-01-1420457 人看过

    现在的农村土地大多仍保留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国有林,山林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是我国林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国有林所有制是单一的,即山林权属于全民所有。那么,林地承包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小编给大家做一下分析。

  • 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住宅居住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关于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寓满四十年后要交续期手续费,办理续期。公寓房产本身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所占用的土地为商业用地,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所以,公寓满四十年后交费续期。续期手续费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处理。关于公寓满四十年后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土地不能永久转让,农村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关于农村土地能否永久转让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含义是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含义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之间可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协议性补充;倘若此种情形下无法达成协议性的补充,那么便应当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或业已确立的市场交易习惯来判断和确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年限,一般为两三年,劳动合同法未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关于怎样约定具体服务期的年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规定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的,需要办理续期手续来续期。如果是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如果是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规定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厦门拆迁如何计算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厦门拆迁如何计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补偿的核心部分,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2、 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除了上述补偿项目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这些补助和奖励旨在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进行法律维权。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 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滨州征收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滨州征收该怎么样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产值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和考虑因素: 1、 土地面积:安置费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 面积越大,安置费相应也会越高。 2、 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安置费标准。 例如,农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 地理位置:土地的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安置费可能会更高。 4、 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收益来确定安置费。 5、 安置方式:政府可能会提供不同的安置方式,如货币安置、房屋安置、就业安置等。 不同的安置方式可能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当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因此,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如果您对具体的征地安置费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镇江拆迁该怎么样算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镇江拆迁该怎么样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补偿的核心部分,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2、 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经营情况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除了上述补偿项目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这些补助和奖励旨在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仔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并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进行法律维权。

在房产拆迁过程中,能否进行公证?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在房产拆迁过程中,能否进行公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房产拆迁过程中,能否进行公证 一般来讲,此类情况下是可以施行公正程序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个人的财产房产之议题,其实并不严苛要求必须作出公证处理;但反之,若是涉及到集体性质的房产事务,便需根据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来进行公证实务了。 在此过程中所涉及的手续及流程等方面的要件,均应严格依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加以履行并贯彻执行。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