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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以自己做为当事人起诉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01-04 3359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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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从出生开始即具有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诉讼权力能力,就具有了作为民事当事人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虽然,法律上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设定的监护制度。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被监护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益受到侵犯时,作为其监护人的父母也只有在与其站在同一立场上时才能使监护制度发挥出预期和应有的制度作用,而该案的特殊情形是未成年人受到的侵犯不是来自他人而恰恰是来自其父母——这一对其负有法定监护义务和保护职责的第一顺序的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来自于其法定监护人的侵犯时,又没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来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对监护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如果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切实担负起依法维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神圣职责,当然不宜以起诉的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而将其拒之诉讼大门外,不予受理或不允许其参加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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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怎么算?

法律顾问律师54分钟前回复:

关于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怎么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计算:农村户口的十级伤残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产品质量问题被厂家举报

法律顾问律师56分钟前回复:

关于产品质量问题被厂家举报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为本人是嘉兴人,而那家店是温州的,所以发生此类事件后我就联系了该店主,可该店主一直让我代生产商,说这是生产商的问题,后来我就说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里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买的质量问题的货品是要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可他一直推脱这是公司的事情,后来还说我为什么不找公司,说我是骗人的,因为怕谎言被公司揭穿所以不敢找,其实我已经找公司了,正好这两天是周末,所以该公司承诺这星期一过来处理这件事情,我觉得这样的销售商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所以想了解该销售商这样的行为我该如何处理.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谁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谁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则动物园一方不承担责任。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若导致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野生动物园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野生动物园侵权责任的规定为:《民法典》规定动物园对园内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即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动物园无法证明自己尽到合理的保障义务并没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在责任原则上,不同于适用于动物园动物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只有当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能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但是,如果饲养的动物是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等危险动物,或者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受害人有重大过失,不能减轻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买到假酒消费者如何维权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买到假酒消费者如何维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买到假酒,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罚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3、消费者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就需要赔偿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侵害肖像权的责任责任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侵害肖像权的责任责任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须具备三个要件: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侵害肖像权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 这种使用,并非仅仅包括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对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等使用行为。 商业上的使用和非商业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陈列或复制。 2、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 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 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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