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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有没有时效,多久可以结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003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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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在行政拘留中,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的,被拘留人可以申请暂缓执行。那么,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有没有时效,多久可以结案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已经暂缓执行,一般没有发生以上的情况相违的情况,不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没有时效限制的。至于多久结案,看公安机关的具体处理。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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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必须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

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这里所称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拘留人不会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再次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形。

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近亲属,是指被拘留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担保人,是指以自己的人格和信誉担保,并出具担保书,保证被拘留人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期间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自然人。根据本法第108条规定,担保人必须是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人。保证金,是指由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为了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而交纳的保证被拘留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根据本条规定,保证金必须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这里所说的每日行政拘留,是指在公安机关通知其交纳保证金时尚未执行的行政拘留的时间,而不是指被拘留人被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时间。

如果已经暂缓执行,一般没有发生以上的情况相违的情况,不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没有时效限制的。至于多久结案,看公安机关的具体处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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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起诉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相对不起诉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具体来说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我国的政府还可以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 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 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 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哪些情况下机动车要扣3分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哪些情况下机动车要扣3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禁止标线包括有黄色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除此之外,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分处罚。 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会扣3分。 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 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二、左转到对面车道又回来算违章吗 左转到对面车道又回来,算违章。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5、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高三学生国庆只放假三天是否合法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高三学生国庆只放假三天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高三学生国庆只放假三天不违法。 因为国庆假属于法定节假日的本来就只有1号、2号、3号三天,剩余的四天是调休的结果,所以国庆只放假三天是不违法的。 不过如果在国庆假期期间如果安排老师上课的,学校需要支付给老师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该怎样申请车辆损失鉴定呢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该怎样申请车辆损失鉴定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申请车辆损失鉴定的方法: 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两个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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