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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是什么意思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617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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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的人,但股东也分为好几种,比如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等。对于股东知识不了解的人,肯定是想要明白自然人股东是什么意思?下面华律网小编针对自然人股东做了详细的介绍,你可以来看看。

自然人股东的定义

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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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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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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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公司法》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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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之前还有债务清算吗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权转让之前还有债务清算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后之前形成的债务由谁承担主要还要看在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时,转让双方对债权债务做出的共同承诺。 以此为依据,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问题。 2、股东出资了之后,按照公司的公司章程,就可以取得公司的股权,而股东是可以依法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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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人公司公章的合法刻制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法人公司公章的合法刻制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法人公司公章的合法刻制流程 在有需求进行法定代表人印章刻制时,应备妥相关资料,包括经申请批准的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民事主体证明文件以及由企业出具的正式盖章同意函等。 以上所述材料齐备且审查无误后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刻制印章的申请,待公安部门核准通过并给予相应答复的情况下,方能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申请人需凭此印章审批回复文件,前往本地区具备特殊行业资质认证资格之刻章商处进行法人印章的制作与采购。

公司减资会对债权人造成哪些影响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减资会对债权人造成哪些影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公司正常的减资过程中,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有权在限期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如果公司减资未按法律规定直接通知已知债权人的,构成违法减资行为,但减资决议对内效力不受影响,而对外部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基于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可以类推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东瑕疵出资或出资不实的规范,债权人有权起诉股东在其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新公司法股权回购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新公司法股权回购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转让原来的债务问题如何解决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转让原来的债务问题如何解决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 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解决。 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的,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公司股东追偿,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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