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种类 > 没收财产 > 没收财产的刑罚由谁执行,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的刑罚由谁执行,如何执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061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为了打击犯罪,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等主刑外,还会判处没收财产等刑罚。那么,没收财产的刑罚由谁执行,如何执行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收财产的刑罚由谁执行,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的刑罚由谁执行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判处没收财产的如何执行

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发球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

华律网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但由于发生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罪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以根据其困难的大小裁定减少或免除原判决的罚金。行政机关对罪犯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罪、贪污罪受贿罪绑架罪等。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

没收财产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执行,可以会同公安机关共同执行。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医生收回扣可被处以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
没收财产的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节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有哪些对象适用没收财产

    2024-01-15449 人看过

    我国在对犯罪分子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之外,有的还会处以没收财产,那么没收财产对谁适用,关于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刑罚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没收财产离婚能保住吗

    2024-01-154 人看过

    被法院处以没收财产的惩罚之后,有些人不想要财产被全部都没收了,于是就打算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这笔财产。但是没收财产之后离婚了是否能保住,很多人也对这一点是存在着疑惑的。下面让华律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 没收财产由谁执行

    2024-01-15414 人看过

    在法院里处理案件的时候一般都是会进行审判的,这里的审判是包括没收财产的,这方面是有很多的规定的,很多人对于这些都不是非常的了解的,那么没收财产的对象是什么?没收财产由谁执行?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 刑事判决没收财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2024-01-15176 人看过

    刑事处罚的措施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附加刑主要是财产刑,如没收财产和处罚金等,人民法院判处附加刑后就要执行,那么刑事判决没收财产离婚时能不能分割?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哪些犯罪要被没收财产

    2024-01-15641 人看过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的犯罪行为,而没收的财产多少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严重来决定。由于大部分人对犯罪没收财产的法律范围不太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婚前买的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个人财产,会被没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关于婚前买的房没收财产时会被没收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区分没收财产和罚金刑的角度有: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关于如何区分没收财产和罚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没收财产刑罚的适用对象如下: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除此之外,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关于没收财产刑罚怎样适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关于没收财产的相关知识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来执行,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应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关于没收财产由谁来执行,如何执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挪用公款不会没收财产。挪用公款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司内部处理,但没收财产是法定刑罚,公司不可适用。关于挪用公款会不会没收财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关于没收违法所得如何进行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致人九级伤残是不是会判刑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致人九级伤残是不是会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九级伤残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刑,要根据肇事者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分析: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致一人以上重伤后逃逸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罚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是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吗,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是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吗,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缓刑是可以不坐牢的,如果表现好,可能会取消刑罚。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相关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子,在其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看,一般缓刑就是可以不在监狱服刑。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要件包括以下: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五十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