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执行程序 > 执行中止和终结 >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哪些异同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哪些异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498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都是法院在执行过程当中,遇到一些突发情况后的行为方式,但是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哪些异同?这一直是困扰大众的一些问题,为了解答您心中的疑惑,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终结执行与终-本执行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结案方式。根据《执行立结案规定》第14条,终-本和终结执行都是执行实施类的六种结案方式之一。

2、两者的都没完全实现执行债权。与执行完毕不同,终-本和终结执行都是非正常结案方式,裁判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都没有最终完全实现。

3、两者都要送达终结裁定给申请人。不管是终-本,还是终结执行,都属于“终结执行行为”,执行法院以这两种方式结案的,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给申请执行人。

4、两者都存在恢复执行的可能。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当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时,以终-本和终结执行方式结案的申请人都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恢复执行时的案件类型代字都是“执恢字”。

5、两者之间存在包含关系。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将其从终结执行案件中单独剥离出而创设的一种制度。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终-本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终结执行。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一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这两种方式结案的终结裁定不服的,可依照民诉法225条规定,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二、终结执行与终-本执行的区别点

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根据《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适用终结执行有13种情形。根据民诉解释519条,终-本适用只有一种情形: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终结执行为民诉法257条所确立,终-本为民诉解释519条所创设。在使用时,”终-本“二字有固定的涵义,特指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而”终结执行“四字也有特定的涵义,两者使用时不要相混淆。

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终结执行是因为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出现了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法定事由,法律规定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结案,而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创设出来的一种制度。

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只要出现《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规定的17种情形时,执行法院可依职权直接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但终-本适用时,为防止执行人员随意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立结案规定》第16条对“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规定了极其严格的认定条件,以避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

5、结案后是否继续查控财产不同。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的,虽然申请人的权益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但由于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推进,恢复执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执行法院不会对终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继续采取财产查控措施。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执行法院将对其单独管理,仍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实现对恢复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

三、相关法条

民诉法2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本条确立了终结执行制度以及6种适用情形,此外《执行立结案规定》17条将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扩大到13种。

民诉解释519条规定: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了关于“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哪些异同”的相关资料,本文中对相关问题有详细的介绍,希望您通过仔细的阅读,可以了解到对您有帮助的知识。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裁定书有误怎么办
终结执行裁定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问题的批复》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就一定是要拍卖房产吗

    2024-04-13103 人看过

    当进行此类限制决定时,应发布相应的限制消费令给至被执行人本人。该令由相关的法院负责人签署并颁发。在其中,应包括明确限制消费的时间范围、具体类型和相关法规后果等各种信息。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执行程序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颅骨手术史的能收监执行吗

    2024-04-13190 人看过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有贷款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2024-04-13137 人看过

    倘若该处房产的面积超出必要范围,足以满足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所需,那么法院也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启动执行程序,但仍需优先保障被执行人和其家人在最基本生活水平下,占有居住房屋以及消费必需商品的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欠银行贷款法院执行了能协商吗

    2024-04-12160 人看过

    总体来讲,无论程序推进至何种阶段,只要尚未正式结束,均可与之展开协商解决。此外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和其家属所需的基本生活物资以及生计支出将会得到充分保障,倘若被执行人明显缺乏执行力,那么法院有责任和权利暂停执行行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违约时按什么执行违约责任

    2024-04-05148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违约时按什么执行违约责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违约时按什么执行违约责任违约时首先会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 行政处罚的决定可以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由谁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租房合同不执行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租房合同不执行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被判处管制、拘役、缓刑的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虽然被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无需到监狱服刑,但是其人身自由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关于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可以不用在监狱执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行征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逾期不履行的,行征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如何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强制执行的裁定书,没有送达可以执行,法院只行告知义务。其他的法律文书要先送达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法院执行需要裁定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关于执行裁定书是否必须送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关于刑事案件能否中止民事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案外人执行异议相关法律规定是:若是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那执行机构就应该从收到异议之日开始,15日之内进行审,若是理由不成立的裁定就会驳回。关于外人执行异议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