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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怎么解决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776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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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首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当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怎么解决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怎么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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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审查并按照审查结果移送或决定在原法院审理。

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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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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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工伤了如何办,法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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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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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这一规定,如果单位存在不交纳社保、不支付工资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不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并且可以向单位要求离职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工同酬是否不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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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工同酬是否不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主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并非如此,劳动合同中的薪酬仍然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为主。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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