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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记得及时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1808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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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赔偿的。但是赔偿多少,这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了,以确定劳动者的伤残情况,损失大小。那么,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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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具体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应依据工伤职工的治疗康复情况来确定,实践中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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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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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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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企业方信息是否需要包含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企业方信息是否需要包含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企业方信息需要包含的。 合同中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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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工有什么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雇员工有什么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动合同是在试用期签还是转正签 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未签劳动合同前劳动关系是否形成 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不是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试用期是不是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试用期间签合同。 只要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了就要签订合同,不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都需要签订合同。 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了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不可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国家劳动法工资规定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国家劳动法工资规定是多少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国家劳动法工资规定如下: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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