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婚后共同财产 >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498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生活中,经常看到夫妻一方在离婚前转移婚内财产,以达到离婚时自己尽量多得财产的目的。那么,如何转移婚内财产呢?转让婚内财产的效力如何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用。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转移婚内财产,可以通过转让、赠与给第三人的方式进行转移,还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进行转让。

恶意转移婚内财产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一方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华律网

如何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

法律规定明确了发现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地位偏低的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常处于证据收集的劣势。且目前家庭资产状况又日趋复杂,除了住房,还有股权、经营权等,发生离婚诉讼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受害方对新型的理财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见到的就是明处的这些东西,对于暗处的一无所知,那么,就无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证据收集任务;当客观事实不能被完全证明时,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实,也只能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属他人。那么如何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呢?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当然,夫妻闹到离婚这一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双方都不会不知道,作为被告一方,也应有所警觉,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相应措施。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在网上找不到确切的答案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耽误时间,造成更大的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转移婚内财产的行为,一旦被发现的话,都是无效的,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对方的转移行为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婚内财产处理及债务处理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什么东西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不离婚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4-16168 人看过

    首先是,当一方存在刻意隐藏、非法转移、恶意出售、故意破坏家庭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属于双方共有的债务等其他严重危害到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恶劣行径时;其次则是,若有抚养义务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而与其相对应的另一方却不愿意负担且支付相关的医疗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夫妻财产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离婚时将负债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行为损害债权人权益

    2024-04-163689 人看过

    原告古某被告付某、丁某案由债务纠纷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付某与原告古某做竹胶板生意,欠古某货款4.2万余元,立下欠据一张。被告丁某系付某之妻,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价值5万元的住房一套及其他财产。2000年6月1日,两被告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约定住房及家具、摩托车等财产归女方所有,债权、债务归男方。对此,付某未告知古某。2001年4月28日,两被...

  • 离婚时分割的个人财产复婚后能否认定共同财产

    2024-04-1628489 人看过

    案件简述:甲乙第一次离婚时这笔款子经双方协议归甲所有,离婚后该笔款子就是甲的个人财产发。后来不管甲乙的复婚是双方离婚后多久,如果没有甲乙约定在复婚后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财产是共同财产,则都并不能改变是甲个人财产的性质。如果乙拿不出其与

  • 离婚已过两年 是否还能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

    2024-04-1629081 人看过

    [案情] 曾某(女)与刘某(男)于1990年11月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登记结婚。1991年1月21日生育男孩刘*东,2002年8月25日,曾某与刘某夫妻俩共同出资20800元在县城郊区购买了一栋房屋...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2024-04-1633669 人看过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依照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坚持贯彻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 房产证纠纷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关于房产证纠纷的解决办法具体都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既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家庭财产区分出来。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来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包括个人保险,但是如果该保险是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人身保险,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后取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或者医疗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共有财产包括个人保险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情况下,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关于婚后一方房产拆迁算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夫妻财产约定被判无效的原因:财产约定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财产约定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协议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财产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侵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为何被判无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并且购买人为善意第三人,则有效,配偶可以要求独自出卖房屋的一方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关于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子婚内过户,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de,属于对方个人。如果是部分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关于房子婚内过户是共同财产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夫妻债务关系有几种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关系有几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2、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财产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是否违法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是否违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是否违法 执行夫妻一方债务查封共同财产并不违法,根据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在哪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在哪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哪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 倘若家长双方经过充分商议并达成共识意向,依法他们有权更改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分配。 此外,若正在承担孩子抚养职责的一方未能尽到其相应的赡养义务,则另一方同样具有法律依据来寻求改变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分配。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若是孩子年龄已经达到8岁,且已明确表达希望能随另一方共同生活, 同时另一方亦有能力对该未成年人进行良好的抚养与照顾,他们同样有权主张监护责任的变动。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判给一方吗?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判给一方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会判给一方吗 在处理涉及到两个孩子的离婚诉讼中,并并非所有情况下都会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倾向于维持原有的生活结构——即让两个孩子分别由父母中的一位照顾。 ,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基本原则,力求公平公正。 通常来说,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做出判决:令母亲直接承担起保护和照管他们的责任。 至于已超过两周岁且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孩子,法官将会依据家长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尽可能地维护儿童利益为首要出发点来做出判决。 如若某一方存在明显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法院极有可能会取消该方对孩子的抚养权,从而将这两个孩子一同交给另一方去抚养。

2024夫妻离婚婚后财产如何分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夫妻离婚婚后财产如何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规定夫妻离婚婚后财产如何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按身份证上载明的必要信息、结婚时间、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这个是协议书中最重要的部分。 4、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6、违反协议的责任。 当然离婚涉及财产多样,一般都比较复杂,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离婚财产分割才会更加清晰。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