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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外墙脚手架突然倾斜,墙架倒塌致人损害怎么赔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99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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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正在整修的8层楼房外立面脚手架突然变形随时有倒塌危险,那一旦倒下来砸伤人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闹市区外墙脚手架突然倾斜,墙架倒塌致人损害怎么赔偿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据现场目击者称,事情发生在昨天中午12点左右。“当时听见脚手架有异响,抬头一看,发现脚手架出现歪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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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事发闹市区,且脚手架有倒塌伤人的可能,闻讯后,市区两级应急办、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赶到现场。为防止意外发生,现场已经设置隔离带,占据江汉北路的一半车道,1楼商铺均已暂停营业,等待排除险情。昨天下午,江汉北路已实行交通管制,只允许车辆由解放大道向新华路方向通行。

记者向监理方和业主方工作人员了解到,大楼维修的脚手架搭起已经月余。事发时,现场工人正在对3楼旧窗户进行更换。

事故发生后,业主方、施工方和监理方迅速制定应急预案,初步估计到今天早晨7点可以拆除危险脚手架。

【法律解读】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保护弱者)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按份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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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誉侵权是什么法律思考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网络名誉侵权是什么法律思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网络名誉侵权的法律是保护个人人名誉权。 网络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方面存在过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受到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受到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事人若遭受了人身损害,则行为人应当对其进行的赔偿包括: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装空调摔死谁的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58分钟前回复:

关于装空调摔死谁的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装空调摔死应当属于自己的责任而不是房主的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的费用。 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死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家暴算违法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家暴算违法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是犯法的,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谁承担啇场失火的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谁承担啇场失火的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啇场失火,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认由谁承担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且有过错的,由商场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人故意放火,导致商场火灾发生的,由该侵权人承担责任,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故意放火的可能构成放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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