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侵权责任 > 特殊侵权 > 其他特殊侵权 > 百度“某业帮”涉嫌抄袭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百度“某业帮”涉嫌抄袭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3 971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我国有专门的制度对于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约束,那要是涉嫌抄袭存在不当竞争怎么处罚?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百度“某业帮”涉嫌抄袭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因认为百度经营的“某业帮”使用了自己独创的UI设计,“某霸君”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某业帮”告上了法院,索赔50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华律网

据了解,谦问万答吧公司是软件“某霸君”的所有人。其公司起诉成,“某霸君”是其公司运营的一款在线解题应用软件,包括手机移动端和网络PC端等,目前已有3000万用户,其公司在移动教育领域建立了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百度公司是“某业帮”软件的经营者和运营者,“某业帮”与“某霸君”属于同类型软件。原告公司发现,“某业帮”软件的使用画面中使用了谦问万答吧公司独创的UI设计,侵犯了谦问万答吧公司的著作权,而百度公司利用此种设计混淆用户,使得用户误以为“某霸君”与“某业帮”有牵连关系。

据此,谦问万答吧公司认为,百度公司利用其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模仿竞争对手的使用页面,抄袭“某霸君”的UI设计,是严重的抄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将百度公司告上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解读】

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面临三种类型的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赔偿责任。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额依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确定,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是行政责任。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监督检查部门还可以根据其行为的严重性程度不同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

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犯罪的须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知识拓展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以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五条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7507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抄袭的法律认定
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
歌曲抄袭认定标准
  • 买房后被装修电话轰炸骚扰,私人信息泄漏怎么办

    2024-04-1611363 人看过

    买了新房子之后被装修的电话一个接一个的不断轰炸,这样的情况到底是谁泄露买房的私人信息?谁该为此负责?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买房后被装修电话轰炸骚扰,私人信息泄漏怎么办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买房后被装修电话轰炸骚扰私人信

  • 南京装修噪音整治有法可依

    2024-04-1631455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据悉,这一条例于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目前常见的一些野蛮装修现象,条例给出了禁止性的规

  • 签了租房合同房东反悔怎么维权

    2024-04-117250 人看过

    在城市中工作很多人都会去租房,租房的时候要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但后来却遇到了房东反悔违约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租客觉得权益受损会去维权。那么,签了租房合同房东反悔怎么维权?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 租房合同到期租房子不愿意搬走房东怎么维权

    2024-04-1118350 人看过

    生活中经常都有一些人是很无赖的,在租房子的时候合同到期既不搬走又不交钱续租,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仍然要求继续承租该出租房并且拒不搬离该房屋,出租人却已经准备将房屋挪作他用不再出租时,要看租赁合同是否对续租问题进行了相关约定,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漏水到楼下一般赔偿多少钱?

    2024-01-30108 人看过

    按具体情况判断,看造成的损失多少。如果鉴定是楼上造成的,费用应由楼上赔偿。如果鉴定不是楼上造成的:由于楼道中的主管道属于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如有损坏,费用应当由产权人共同承担。和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相关内容吧。

  •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紧急避险的目的。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紧急避险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等等。关于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侵犯商业信誉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成立条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侵犯商业信誉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关于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在侵权行为中,赔偿权利人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而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有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两方主体。关于怎样区分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可以打死,被野生动物袭击还手属于紧急避险。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关于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可以打死嘛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他人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停止侵害,也不进行赔偿的话,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关于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侵害他人隐私,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关于在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如何证明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证明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何证明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 若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则举证责任将归于消费者一方。 为了确保维权成功,消费者需 为此类案件提供各类有力的证据——包括物证、人证、甚至是视听资料等,以此证明商家未能全面地履行告知义务。 例如,此类证据可能包括产品缺乏完整的说明书,商家未在选购过程中履行告知义务等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载明的内容,我们得知消费者享有对购买及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的知情权,而当他们进行购物时,商家也有义务向其充分披露相关的条款细则以及重要信息,以便防止后续可能出现的矛盾与纷争。 因此,如果商家并未遵循这些准则,就应对消费者由于选择失误而产生的损失负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中的6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具体条例。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如何计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 对人身损害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对于环境污染行为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尚未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适当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