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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劳动合同,什么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398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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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通常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写都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就不能解除合同?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来告诉你怎样写劳动合同,什么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欢迎阅读。

劳动合同怎样写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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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为劳动者个人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劳动者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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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2]《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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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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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和医疗费用票据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了,对于工伤伤情较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则应在鉴定完成后,将相关资料连同劳动能力鉴定决定书一并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一、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二、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的报销首先应该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及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者是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多久做工伤鉴定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下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工伤认定结果都没有异议并且身体以及恢复到可以做鉴定的程度,则可以马上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是要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伤认定都没有异议,则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委托鉴定。 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以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包括医院的比例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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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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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其依据的税收证明所需提供的时间应由医疗机构所作出的特定证明来明确。 若在事故中受伤导致残疾,受伤害者可能会需要长时间停工照顾自身健康,此种情况下,误工时间便可获准计算至定残之日前的最后一天。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费用可依照实际减损的收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伤害者并无固定收入,那么可依据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来计算误工费。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得到启示,即若受害人具备固定收入,则误工费将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如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可参照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若是无法举证说明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误工费方面需要提交多久时间段内的税收证明呢

公司没有和我们签合同。但是买社保。现在提前离职。他叫我写辞职报告我可以不用写吗

周炜律师51分钟前回复:

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辞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新刑法对强迫劳动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新刑法对强迫劳动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新刑法对强迫劳动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新刑法对强迫劳动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八)将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工资拖欠一个月不发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工资拖欠一个月不发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资拖欠一个月不发怎么办 先和老板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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