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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飞机水泼空姐行为构成侮辱罪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005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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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飞机上辱骂并拿水泼空姐是什么让这位男子如此愤怒,那男子飞机水泼空姐行为构成侮辱罪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4月10日14时15分许,原定于4月9日夜间乘坐广州重庆航班的旅客何某,因航班延误时间较长,对航空公司服务不满,遂冲进白云机场航站楼出发厅K岛值机柜台,打砸柜台里的电脑键盘、出票机、凳子等,致使一台计算机显示器液晶屏幕碎裂,无法正常使用。机场公安局民警接到工作人员报警后迅速到场处警并将何某控制。经调查取证,何某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机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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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20时30分许,北京至广州的CZ323航班旅客沈某因对飞机乘务员服务不满,对其进行辱骂,并拿起一杯水将两名乘务员的脸和衣服泼湿。机场公安局民警接报到场后将沈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沈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机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沈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法律解读】

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被拘留。

侮辱罪(刑法第246条),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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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期的法定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期的法定规定 对知识产权侵害案件的诉讼时限设定为两年,其计算期限自权利人知情或理应得知被侵那日之后算起。 若针对专利、商标或是版权等,相关权利人在超出这三年诉讼期限后才提出申诉,即便涉案知识产权处于法律保护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依然有权裁定并勒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几十万元左右,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成都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销售者虚假降价的消费者如何维权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销售者虚假降价的消费者如何维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销售者虚假降价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价格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相关部门对商家的这种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 (一)项、第 (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详情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详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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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恋昀律师1小时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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