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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不交钱就不生效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3 1284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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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签订一些定金合同,那要是签订定金合同之后却没有交定金,合同是否还有效?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定金合同不交钱就不生效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定金合同不交钱就不生效吗

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华律网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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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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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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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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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处理的,具体是什么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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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商号权转让之正确操作方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商号权转让之正确操作方式 商号转让乃是指商业主体将其所享有的全部商号权无条件地让予受让人的一项行为,其法律效应体现为主体的商号权因转让而终止,而转入者由此成为该商号唯一的拥有者。 由于商号作为财产权的一环,它决定了商号能够被合法地转让和继承。 商家之所以能被称为商人,主要原因在于他们通过商业行为谋求生计。 至于商号的所有权权力,这并不必然与个体的人格或身份绑定。 商号拥有权本身可以脱离人格和身份这两大元素独立存在。 商号权作为商人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须用到的工具,用以区分自家产品与别家产品之间的关系,它与商人的商业声誉为不可分隔的整体,从某种程度上说,商号具备财产权的实质性价值。 ,我们要看到,由于商号 同时具备人格权的性质,它是与商业主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其实是自然人姓名权在商人活动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 因此,我们应当对商号的转让给予较为严格的规范和限制。 在世界范围内,关于商号转让的规定主要分为两种:(1)禁止单独转让原则(亦称绝对转让原则); (2)允许单独转让原则(亦称相对转让原则)。 第一种模式坚持认为商号不能离营业而独传,第二种模式则认为商号可以独立于营业进行转让。 总之,商号与其营业之间没有必要存在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 换而言之,商号并非必须随着其营业而转让,商户除了可以申请单独转让商号外,他们还可以选择在多个营业场所设置一个相同的商号。 而且,一旦商号完成转让,纺织商仍保留他们对该商号的使用权和其他相关权益,而接手的一方也会自动获得对商号的使用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 就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商号转让的规定来看,现行法条允许商号进行转让。 不过为了保护商号权人的合法权益,商号的转让一般应当遵循有偿转让原则,即当商号权人准备向其他人授予自己的商号权时,受让人必须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 此外,商号的转让必须经过让与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并且必须将合同副本递交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在未经批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商号的转让协议并不具有对外抗辩的效力。

请问如果因为网络买卖仲裁纠纷中败诉,需要承担律师费吗

任浩浴律师18分钟前回复: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处理的,具体是什么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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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山律师18分钟前回复:

买家拖着不过户对他自己不利,对卖家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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