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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1468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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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具体是怎么样的情况?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有下列情形可以打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受到犯罪侵害导致身体受伤时,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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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的近亲属因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作为法定继承人,您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了物质损失,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特别提示:在刑事附带民事官司中,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规定》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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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在法律实践中,对侵犯他人权益或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人承担的民事责任通常包括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多种方式。 所谓的侵权责任,即为任何一方因违反民法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在执行过程中侵犯了公共财产或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从而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第1167条之规定,倘若侵权行为已经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利益时,受害者有权利向侵权者提出要求,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并消除潜在的风险等。 而关于如何承担涉及诸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修复原状、修理、再制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清除不良影响、恢复个人声誉、赔礼道歉等13种形式的民事责任,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法律中规定了惩罚性的赔偿,则将依照该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综合来看,以上的民事责任形式既可单一适用,亦可合并使用。

小区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要如何办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小区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要如何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小区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和当事人进行协调。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侵权行为,如发现长期使用公共车位停放汽车的,可向110交警大队投诉举报。 若使用物品私占车位,找当地城管进行处理。 若在小区内私人长期占用公共车位,找物业出面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噪音超标对周围居民造成困扰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噪音超标对周围居民造成困扰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若遭遇噪声扰民之状况,可有多种途径解决此问题,如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诉或依法向环保部门提出投诉请求。 请注意,在投诉之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诉求,公安机关也将会依据实际扰民情节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若经公安部门调解无效,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其给予适当赔偿,以便于解决问题的彻底性和合法性。

小区业委会不能提供发票但要求缴纳物业费,合法吗?

孙赫律师1小时前回复:

你好,我擅长这方面的纠纷,可以向我下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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