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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购房面积出现差异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71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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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房者而言,收到“入伙通知单”是一件大喜事。因为这意味着验房、收房之后,把装修搞好,就可以入住梦寐以求的新家了。可是看到通知单上的“温馨提示”,还得再交两笔钱才行,一是要补齐房屋面积差价,二是要提前交9个月的物业费,你怎么看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约定购房面积出现差异则多退少补,究竟谁为多出的面积买单

对于多出来的购房面积,区分误差产生的原因是要求购房者支付多余房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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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计算公式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案件反思

①虽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面积出现差异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来进行处理;但是实践中大部分的购房合同都会双方约定“对于房屋面积差异,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处理”;此处理方式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合法有效且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的;

但是,此约定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的购房风险,因为一旦所购房屋的实测面积增加,购房者则需要多支付额外的房款;在“寸土存金”的购房背景下,购房者已经为购房花费大笔的价款加上装修花费,很多时候已经没有能力承担额外的房款;同时,存在不良开发商宣称“0公摊”,而后又通过增加公摊面积而导致房屋整体面积发生差异或是套内使用面积变小等情况;

所以在约定面积差额的处理方式的时候一定要留心,一定要分别约定套内面积的大小和公摊面积的大小,并同时约定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出现误差时的处理办法,避免为多出的公摊面积买单。

②购房者是否一定要为购房面积发生差异而买单?

根据以上两个案例的对比,笔者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因面积差异所增加的购房款都是要购房者买单的,如果房屋面积发生变化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出现误差的原因造成的,此原因是双方都可以预见的,所以购房者是要支付额外的面积差异购房款的;

但是如果房屋面积发生差异的原因不是因为施工的原因而是因为分摊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这是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所无法预见的,如果要购房者一人承担额外的面积差异购房款也是有违公平原则的;

③此外,在约定违约责任时,一定要明确区分逾期未支付购房款与逾期未支付面积差异增加或减少而产生的购房款增减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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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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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 1、购房支付的定金不一定可以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所有权人去世产权证如何变更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所有权人去世产权证如何变更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所有权人去世产权证要以继承的方式办理变更。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辟谣】 房产证房主去世可以一直不过户 真相:可以 解析: 房主去世后房屋过户是没有固定的期限的。 不动产的权属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变更的法律效力。 因此,一旦出现该种情形,建议最好要尽快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只享有使用权,继承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 【提醒】 房产证所有人去世房子归谁 1、房产证所有人去世房子归继承人。 2、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有多份遗嘱的,以当事人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院拍卖房产怎么样买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院拍卖房产怎么样买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 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3)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告。 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付款时间、拍卖财产的交付等严格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 拍卖报告应包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情况、拍卖结果、成交确认、拍卖笔录等详细情况及相关副本。 (4)拍卖机构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移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在接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移送业务部门。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的账户。 (6)支付拍卖机构佣金。 佣金包括了工作人员前期调查、寻求客户、组织拍卖等发生的实际费用,拍卖机构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7)买受人全额交付价款后,业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并在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财产的交割手续。

无证。无证驾驶发生车祸

苏妙律师40分钟前回复: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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