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理解及法律提示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理解及法律提示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1748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最直接立法意图是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较多的体现了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对员工的倾斜保护。该法将与新劳动合同法一起,对贵公司的用人、用工制度及劳动争议的处理造成较大影响。华律小编就该法的特点分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对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理解及法律提示

(一)延长了仲裁时效、缩短仲裁审理期限、仲裁不收费

华律网

按照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其仲裁时效不受“一年”的限制。不过,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在此前已经终止的,该申请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按照该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从当事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到仲裁结束,最长也不过65天。较之现行规定,仲裁审理周期缩短超过了三分之一。

按照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以上三项改变,意在给劳动者更长的主张权利的时间,而以更少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所以,员工劳动争议成为较经常性事件的机会将增大。特别是,该法施行头一年内,贵公司员工劳动争议的数量可能会大量增加,不排除该法实施时离开公司不足一年的部分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的可能。

需要特别指明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员工追索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不受“一年”限制,将可导致追偿劳动报酬(主要是加班费问题)的计算时间是从入职时起算。这对于贵司中工作多年,且长期加班的员工而言,将是一笔巨大的数额。

(二)扩大了仲裁的受理范围

按照该法第二条规定,对比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该法增加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此,贵公司应当在常规管理工作中建立和保留该几方面证据,当然,实践中较普遍的是关于劳动报酬特别是加班费的争议。

(三)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按照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贵司欲在劳动争议中不致被动,就要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上做足准备,特别是员工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和材料的保存,以作将来争议的有力证据。特别要指出的是贵公司的工资结构上要作针对性调整,主要思路是明确加班费项目,以防员工追索加班工资,数额可能相当巨大。

实践中,如果公司不能举出有关该员工加班时间、加班工资等证据时,仲裁庭通常会倾向于采信员工的哪怕是口头讲述的数据。这无疑将对公司造成极大不利。为对抗如此巨大的举证责任风险,建议:

(1)严格上班考勤制度。通过打卡、签名等办法,留存员工上班和加班时间证据。

(2)把握加班费计算方法,进行工资结构调整。加班费计算的依据是员工的基本工资,而实践中又常把工资表中列明的加班费以外的工资当作基本工资。可见,欲降低加班费不足追偿风险,贵司在发放员工工资的帐单和工资条上必须清楚列明“加班费”项,而且,应当尽可能降低基本工资。实践中,可以在保持员工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基本工资项目数额,将余出金额按上述方法计入加班费项目中。

(3)建立完好的档案制度,上述所提及证据应当保存至员工离开贵司两年。

(四)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结合第四十八条规定,只有劳动者对该两类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公司无此项权利。所以,贵司在处理该两类劳动争议仲裁时须更加严谨。

(五)确立了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制度

按照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可能导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而且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这明显加大了公司在劳动争议中的责任和风险。

(六)突出调解功能,确立支付令的使用

按照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由本条看来,贵司避免收到支付令的办法就是,在未作最后决定时,不可轻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七)明确了仲裁的管辖地

按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提示,贵公司欲选择更有利的仲裁地,就应当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履行地做出明确规定。

(八)对于劳务派遣情形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专门予以明确

按照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由此条看来,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降低成本或风险的做法并不足取,通常是成本没有降低,风险仍然存在。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调解有什么不同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调解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特邀律师:
林志青律师 浙江台州

林志青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其法律功底扎实全面,工作作风严谨,为人诚恳、信用,办理了大量各类法律事务。一直致力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并经常热心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愿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法律技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当事人能否向法院起诉

    2024-04-163649 人看过

    「案情」原告甲与被告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甲任乙公司销售业务员,按销售业绩提成,并每月发给工资300元,后乙公司未向甲支付工资。甲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乙公司按当地最底生活保障线每月150元的标准发给甲工资。甲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但因甲不懂法,于数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根据《劳动法》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

  •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1288 人,获好评率 100%

    林志青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其法律功底扎实全面,工作作风严谨,为人诚恳、信用,办理了大量各类法律事务。一直致力于交通事故、工...

  • 劳动仲裁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

    2024-04-167082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1、34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批。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署...

  • 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4-04-1628027 人看过

    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外地公司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2024-04-1627360 人看过

    外地公司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4-04-166780 人看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

  • 在劳动争议发生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即可。关于怎么进行劳动仲裁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林志青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合...

  •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要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干了活老板不给钱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关于劳动仲裁后老板还是不给钱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报警的。老板逃匿,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恶意欠薪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关于老板跑路了报警是否有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仲裁庭审笔录可以复印,只要不涉及国家密秘、个人隐私的材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如果是公开审理的仲裁案件,仲裁庭审笔录应该是可以查阅的。关于劳动仲裁庭审笔录是否可以复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一般不是向法院上诉,而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如何上诉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败诉后可以再诉讼。根据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败诉后是否可以再诉讼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分公司能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分公司能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林志青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

劳动仲裁裁决多久能下来,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多久能下来,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仲裁裁决多久能下来 劳动仲裁最长要60日结束。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临时工做满一个月能直接离开吗,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临时工做满一个月能直接离开吗,怎么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临时工做满一个月能直接离开。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的,如果临时工是属于非全日制职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临时工做满一个月能直接离开吗,怎么规定

职工非因公死亡后的待遇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职工非因公死亡后的待遇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非因公死亡后的待遇是什么 敬爱的员工若不幸在工作期间非工伤死亡,将有资格申请到丧葬补助费、一次性的抚恤金以及对家属的生活补贴等。 以上款项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得出。 例如,若是由于疾病而去世的员工,其家属可领得十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抚恤金; 如若为因公牺牲的员工,则可领取二十个月的工资以示哀思。

下班回家的途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下班回家的途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