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案情】
死者乐某系江西省东乡县人,共生有乐大某、乐二某、乐三某、乐四某四个子女,其中乐大某、乐二某、乐四某为儿子,只有乐二某为女儿。乐某生前在乐大某、乐二某、乐四某家中轮流居住,由于家庭矛盾和生活琐事,乐大某、乐四某对于乐某不是太好。2010年10月26日,乐某在儿子乐四某家中居住的时候,因故与乐四某的媳妇产生激烈冲突,被乐四某的媳妇推倒在地摔伤。当天,乐某在其日记中记载:“我儿乐大某,乐四某均是有了老婆忘了爹之徒,只是天天向着老婆,对我不好,只有女儿乐二某和儿子乐三某对我孝顺有加,因此,在我百年之后,我所有的房产两栋,现金36000元,金戒指两枚以及现洋13块均由乐二某和乐三某继承。乐大某、乐四某不得干涉。”2011年12月25日,乐某因病去世,由于乐某并没有订立其他遗嘱,关于遗产的处理,乐大某、乐四某与乐二某、乐三某产生纠纷,双方遂诉至法院。
【分歧】
关于乐某在日记中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处理是否属于遗嘱,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乐某在日记中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处理系乐某真实的意思表示,其作为以上财产的所有人对于自己的财产作出处理系其自由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该种方式属于遗嘱的一种特殊方式,应按照遗嘱进行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遗嘱具有一定的形式要求,乐某在日记中对于财产进行处理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不能认定为遗嘱,乐某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分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包括以下五种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人对于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本案中,乐某在日记中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处理是否遗嘱需要重点审查的一个问题是该遗嘱是否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由于遗嘱是对于身后财产作出的重大处理,关涉到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对于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比如,自书遗嘱必须在抬头部分写明是遗嘱,并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遗嘱的年、月、日,如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应认定为遗嘱。本案中的乐某仅是在2010年10月26日的日记中记载了对于身后财产的处理方式,而日记反映的也仅是当事人当时的一种主观想法,是当时心理活动的反映,该想法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改变,而且乐某在当天的日记中的抬头部分并没有注明是遗嘱,在末尾也没有注明“立遗嘱人”,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能认定为遗嘱。
在生活中出现“丧偶儿媳与缺乏劳动能力人的是否有继承权”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我们都知道公租房是国家给没有能力买房的人提供的一种福利,可以用比较低的价格获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上海租赁房可以遗嘱公证吗?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上海租赁房可以遗嘱公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生意上的合伙人欠了我几十万元货款,我们签有买卖合约。现在合伙人无力偿还货款,但他和他的哥哥共同继承了其已故父亲的一套房产,合伙人想放弃继承遗产以逃避债务。请问合伙人可以放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吗?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在中国法律制度下,通过遗嘱的方式对房屋进行继承并不需要遵循公证程序。无论是何种形式的遗嘱,必须满足其特定的构成要素才能得到法律机构的认可并执行。公证并不是导致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自书遗嘱其有效期应在遗嘱继承达成三年之后,且遗产继承的争议解决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同时,对于继承人通过主张法定继承权发起的诉讼,其有资格提起诉讼的有效期为三年,具体起算时间是从继承人得知或应当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嘱给孙子是有效的。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关于老人遗嘱给孙子有没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且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立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关于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无需子女签字。关于立遗嘱是否必须要子女签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遗产。关于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哪些优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行为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能是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为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就不能作为有效的口头遗嘱见证人。关于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遗嘱签字有疑点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由当事人向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制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然后按照程序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关于遗嘱签字有疑点能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遗嘱人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组织。但是遗嘱不能排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关于遗嘱继承能不能跳过法定继承人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