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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2、债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答: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如该债权形成于结婚前或离婚后,则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其财产。
3、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答: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成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4、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
答: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5、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法院中止离婚诉讼后,离婚诉讼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均不提起诉讼对房屋进行确权和分割,该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答:遇到这类情况,法院可向当事人释明不起诉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询其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如果当事人同意在该案中不主张人民法院对该房屋进行继续分割的,则案件恢复审理;如当事人坚持分割,则法院可限定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逾期则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离婚诉讼恢复。
6、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答:二者属不同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7、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适用什么程序?
答:宣告婚姻无效属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可适用特别诉讼程序的规定予以裁决。将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婚姻无效问题分开处理。
8、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
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9、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
答: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夫妻关系是否可以依法恢复。
10、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起诉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不应对该请求予以支持。
11、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财产,是一并处理还是另案处理?
答:以上情形属追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予合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案主张。但对方当事人同意对该请求进行答辩处理的,考虑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可予准许,对该请求合并审理,法院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由当事人之间商定。
12、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答: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13、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被告要求离婚的,是视为反诉合并审理,还是告知另案主张?
答:告知被告另案主张。
14、离婚一方当事人对配偶的重婚行为不追究,只是要求处理离婚问题,法院是否准许?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是否应主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答:人民法院应准许,但不影响当事人事后依据刑事诉讼法提起其配偶重婚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应主动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15、男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才发现女方处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对此,法院应以男方的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而驳回起诉,还是作实体处理?
答:发现以上情况,人民法院应以男方的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而驳回男方的起诉。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如女方有重大过错(重婚、姘居导致怀孕,男方情感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人身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法院可受理,并作实体处理。
16、离婚案件中,没有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有精神病的情况下,能否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
答:若有以上情况,没有鉴定机构的结论证明被告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
17、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反诉?是否应合并审理?
答: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
18、离婚后,一方能否继承租对方单位公房?
答:未违反《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对公房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可继续承租对方单位的公房。
19、当事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又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注意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
20、债权人追索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案件,如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法院如何判决?
答: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放弃继承无效,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判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实际财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如果双方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那么实际上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而是分手,或者如果需要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若其中一名配偶寻求离婚,相关组织有权进行调解,或该方亦可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然而,必须明确指出,在任何情况下,每位公民均拥有法定的离婚自由权利,唯有女方处于孕期、生产之后一年之内或者流产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以内这些特殊时期除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这两者并不相同。敲诈犯罪行为往往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作为主要动机和目的,而离婚案件则通常由某一方提出,他们认为自己耗费的年华已经过去,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而非无理地索求财物。其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利用威胁、恐吓、要挟等手段,强制被害人交出现金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离婚诉讼案件所宣判分割的往往是能被债务人本人认可之债权,如遇债权本身存争议的情况,法院往往会指点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因而不会在离婚诉讼中直接处理同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结婚证书不幸遗失,仍可成功办理离婚相关事宜。结婚证件乃是认定合法且稳固的夫妻关系的重要依据性文件,故无论是自行决定离婚或是采用法律方式提起离婚诉讼时,都必须提供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婚姻关系真实存在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应当先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关于起诉离婚后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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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要想最快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在法院进行调解时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适用简易程序,从起诉到审结最长要3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关于女方如何最快起诉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是: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或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调解;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一致或者不一致的意见。关于离婚诉讼外调解的一般程序具体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但要以诉讼方式才可以。回登记结婚地户口处办理则不用诉讼。关于夫妻双方在异地是否可以诉讼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诉讼一审判决的生效的时间是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后,没有人上诉的就会生效。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离婚诉讼一审判决多久生效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原则上是6个月可以离完,但是如果在该离婚诉讼案件中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将该审理期限延长6个月,此时法院会在1年之内将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关于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多久可以离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前房产离婚无需分配,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需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