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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有关扶养的法律规定
在婚姻家庭领域,扶养费纠纷日益增多,律师代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把握扶养义务的法律内涵及其构成要件,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降低诉讼的风险。一般说来,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亲属之间相互扶助和供养的法定义务。根据扶养关系双方地位的不同,广义的扶养又进一步被细分为抚养、扶养和赡养,其中抚养是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扶助和养育;扶养是平辈亲属间的供养和扶助;赡养则是晚辈对长辈亲属的扶助和供养。夫妻属于平辈亲属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在我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配偶权,但在夫妻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就形成了一系列财产和人身关系。夫妻双方负有的相互扶助和供养的义务称为扶养。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共同生活、参加就业、相互忠实、保留自己的姓氏以及相互扶助等。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的权利,该扶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慰藉以及生恬上的照顾等。本文主要涉及夫妻间的扶养纠纷处理问题。法院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作为掌握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依法负有扶养的义务。法院根据基本生活需要及双方各自年龄、有无子女赡养等实际情况酌定。
二、夫妻间扶养法律义务的构成要件
以及人民法院处理该问题的一般思路法院强调,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间双方均应自觉履行,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中所指的扶养,主要是指夫妻在生活中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夫妻扶养纠纷主要表现为一方因某种原因致使其就业或谋生能力暂时或较长时间丧失,而另一方既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也没有时配偶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从这一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该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即一方确实需要扶养;对方确实具有扶养能力。所谓一方确实需要扶养,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生平。所谓另一方确实有能力扶养,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者,可以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当然,如果能够同时考虑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抚慰和照顾则更应为全社会所提倡和发扬),摆脱困难境地。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夫妻之间才互负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20条规定,仅是原则性地规定了夫妻之间互相存在的扶养义务以及一方不履行该义务时对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但是,由于这一法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均没有对在何种情形下夫妻一方需要扶养,而对方必须履行扶养义务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经常是从综合权衡当事人双方利益以及价值取舍的角度出发,以达到准确适用上述法条的原则性规定,并力争做到公平、合情、合理。由于《婚姻法》对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义务仅作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针对性.因此,法院在处理具体个案时,自由裁量的权限较大。换言之,在适用婚姻法处理关于夫妻之间互相扶养义务的案件中,既要考虑提出扶养诉求一方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要兼顾对方的履行能力。在此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很多此类案件中,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经常以对方有一定数量的共同财产为由,拒绝给付扶养费。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从保护生活困难一方的生存利益出发,人民法院把握的原则一般是只要能够确认生活困难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去向的解释存在合理性,就会支持其诉讼请求,而将双方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留待离婚诉讼中解决。这样处理既可以加强对弱者的保护,也不会对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造成实质性利益损失。
离婚子女抚养费原则上补可以别的为理由不给。但以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因犯罪被关押,失去经济能力等情形除外。因为给付方因前述情形出现,一般是无力给付的,待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以别的理由不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调解离婚后可以索要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经调解离婚之后按规定是否还可以索要抚养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后能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如果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抚养义务人有能力支付的,能要求对方增加。关于离婚后能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非婚生子可以获得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一样的,也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一般也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如果不支付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关于非婚生子是否可以获得抚养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孩子没出生抚养费应该按下列方式给:应当由不直接抚养方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关于离婚孩子没出生抚养费应该怎么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起诉前的抚养费能否主张要依据其起诉之前孩子是否属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双方当事人之前是否签订了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之前就未签订协议的或之前已经成年,就不能主张起诉前的抚养费。如果之前已经签了协议或之前为未成年的,可以主张。关于起诉前的抚养费能否主张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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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如下: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关于未婚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若请求变更抚养费数额的,以子女本人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为原告;若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由请求变更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等。关于确定抚养费纠纷原告主体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规定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未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是同等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关于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同居子女抚养费计算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关于同居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社会抚养费有以下减免政策: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免;其他。关于社会抚养费有哪些减免政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的,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条件: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关于再婚后有了孩子能不能降低抚养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