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常识 > 家庭暴力保护的对策

家庭暴力保护的对策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4 2370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家庭暴力保护要注意提高女性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女性权益保护立法、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我们必须依托法律法规的强制力,以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力执法为后盾,有关家庭暴力保护的对策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主要从加强女性自我保护与完善司法救助两个方面进行:

1、提高女性自我保护能力。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1)增强女性自我保护意识。陈旧的思想束缚女性的自我意识,在面对不公平对待时,缺乏敢于反抗的勇气。通过自尊、自信、自立和自强的教育,提高自我肯定与自我评价,破除鄙劣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并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决不逆来顺受,息事宁人,努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2)提高女性自我保护能力。主要通过培养经济能力与维权能力,来提高女性的综合自保能力。主张女性应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增强女性的社会参与能力,让女性从家庭束缚中解脱出来,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视自己为社会的主人,尽量减少在家庭中对丈夫的经济依赖,避免不平等家庭地位的产生。接受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了解法律救济途径与程序操作,当暴力来临时,充分利用公力救济手段,采取最佳途径保护自身利益,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点。

华律网

2、完善女性权益保护立法。在不断完善国内法的同时,要适时加入相关的国际条约,如《妇女发展纲要》等,以此来填补国内法的立法空白、提高国内法的立法水平。建议制订反家庭暴力法。可根据我国家庭暴力现状,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国,每年都在一定数量的家庭发生家庭暴力,尽管相对比例与国外相比并不高,但因我国人口数量和家庭数量众多,所以其绝对数量并不容忽视,反家庭暴力法律有着自己特定空间和对象;再者,反家庭暴力法的制订不仅可以使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规范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对我国的现行法制是一种完善,而且也是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需要。同时,我国的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等法律已对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这就为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而日益深入的理论研究和许多成功的国外立法经验亦可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借鉴。此外,一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也为制定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一定的经验。[6]通过立法,着重点解决以下六个问题:确定反家庭暴力法适用范围;明确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增设政府反家庭暴力的责任;细化公安司法机关反家庭暴力的职责与措施;设立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与社会团体反家庭暴力组织体系、划分各组织的职能范围;规定反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程序与证据规则。

3、健全社会救助体制。社会性质的调节组织、心理咨询组织、婚姻家庭救助组织等社团在预防和调解家庭暴力方面往往可以发挥特殊作用,其效果显然比公安、司法机关不近人情的制裁性干预要好得多。

因此,我们必须依托法律法规的强制力,以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力执法为后盾,建立一套社会综合性维权机制,即从建立和健全6大网络,一个中心入手: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形成制止惩处家庭暴力的保护网络;在法院建立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形成司法维护网络;利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资源,形成法律援助网络;发挥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用,形成行政协调维权网络;发挥妇联信访“窗口”作用,健全信访维权网络;依托社会和调动民间性组织的力量,建立女性家庭暴力救助中心。[7]例如,长沙芙蓉区实施创建的“零家庭暴力”工程,就是基本遵循这种模式。目前,全区13个公安派出所和52个社区警务室都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13个街道(乡)、52个居委会、14个村已全部建立了维权工作站点,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受虐者“庇护中心”也建立起来。它们坚守家庭暴力介入率为100%、介入的盲区为零的目标,在2001年,全区家庭暴力新的发案率比上年大幅下降,重大家庭暴力发案率为零,有效地遏制和减少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家庭暴力不是受害者的责任,亦不是施暴者的权利,它产生的原因复杂且多样,也许在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根除它,但我们女性首先要做到并必须做到的是,对家庭暴力说“不”!拒绝家庭暴力,人人有责、社会有责、政府有责、你我有责。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女人家庭暴力的现象
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
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离婚诉讼中 家庭暴力的证据如何收集

    2024-04-173675 人看过

    第一、证人证言。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第二、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笔录。第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

  • 家庭暴力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如何取证

    2024-04-177390 人看过

    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遭遇家庭暴力在离婚诉讼中证据获取的具体方法有: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

  • 马某与张某因家庭暴力离婚案

    2024-04-1628517 人看过

    [案情]原告马某,女,27岁,回族,农民,住开发区某村。被告张某,男,30岁,回族,农民,住开发区某村。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村民,自由恋爱于1994年12月登记结婚,1995年8月生育一子(现7岁)。婚后夫妻间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甚至动手打架。

  • 王某家庭暴力离婚案

    2024-04-1627522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家庭本来是个温馨的港湾,夫妻之间也是相亲相爱的一起生活。但是对于本案例中的原告王某来说,家庭、夫妻之间却不是这样的。 原告王某(女)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

  • 家庭暴力离婚案

    2024-04-1628527 人看过

    案情简介:某女子因不能忍受丈夫长期实施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因害怕丈夫家庭暴力不敢出庭,远走他乡。办案经过:某女子起诉前曾咨询过任律师离婚事宜。某日,该女子丈夫又实施家庭暴力。该女子向任律师打电话求救。任律师当即告诉该女子即时报警(这为以后离

  •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的,对违法人员依法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关于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会受到什么惩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法律上没有断绝亲子关系的规定。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相关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相关义务,个人无法断绝,私自断绝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关于法律上有断绝亲子关系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证人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一部分的。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 关于家庭暴力靠人证是否可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的物质损失标准,以实际损失为准;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般以行为人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等予以确定。关于 家庭暴力赔偿标准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因家暴离婚可以索要赔偿。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关于因家庭暴力离婚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应该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男方家庭暴力孩子一般归女方。关于男方家庭暴力孩子归哪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家庭暴力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必须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必须进行财产分割?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必须进行财产分割 我们完全尊重您的选择,是否进行财产分割全凭您自愿决定。 尊敬的阁下,离婚财产分割也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意味在离婚过程中依法将夫妻各方所得的财产划分到各自名下成为私人财产。 如若在离婚之时,双方都已经做出合理且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那就应该依照这份协议去执行。 至于某一方独自拥有的财产,则将无条件地归属本人物品。 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需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处置,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双方存在争议,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作出权威判定。

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后女方可以分一半吗?

曾利城律师7分钟前回复:

需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