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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703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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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吗?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征地补偿标准在今年是否有新的变化?快来跟随华律小编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祝您阅读愉快!

对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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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第二十八条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可以按不高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同类土地的标准予以补偿

以上法条是对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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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应当知道:作为外嫁女,也是有权获得征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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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衡阳改造房屋该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衡阳改造房屋该如何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赔偿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是主要的赔偿项目。 这些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具体计算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此外,被征地农民还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这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具体实施征地赔偿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枣庄修建房子该怎样计算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枣庄修建房子该怎样计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廊坊征地可以怎么计算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廊坊征地可以怎么计算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面积、折旧程度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乘以房屋面积来计算。 搬迁费:被拆迁房屋的搬迁费用,包括被拆迁房屋内物品的搬运费、运输费等。 临时安置费:被拆迁房屋的住户在过渡期间需要支付的临时安置费用,一般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过渡期限来计算。 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需要考虑停业损失补偿,一般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经营类型、停业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的补偿标准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以及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以及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和安置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 1)土地来源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来源是划拨或低价出让,而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 ( 2)产权区别。 很多安置房是不具备完全产权的,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而商品房是具备完全产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 3)质量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有限,因此,安置房的建设一般不如商品房。 ( 4)交易时间上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上的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销售。 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 5)交易限制的区别。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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