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征地补偿 > 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

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5 2982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案情】

因建南涪铁路及南涪高速路,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两次征收了李某某家5.3047亩承包地,李某某家共获得征地补偿款170433.1元。该补偿款分配如下:李某某及其妻子邹某领取了81400.58元;李某某的儿子李忠某领取了余下的89032.52元;李某某的女儿李某(于1999年外嫁)未领取。经查明,李某某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载明其女儿李某是共有人之一,直到土地被征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共有人一直未变。另查明,李某于1999年出嫁后,未获得所嫁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现李某以未分得补偿款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参与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

华律网

【分歧】

本案中,对外嫁女李某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本案原告李某虽然已经出嫁,但在嫁入地没有取得承包地,并不影响她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作为被征收土地的共同承包经营权人,理应获得该土地上的土地补偿款。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原告李某以婚姻原因进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并将户口也一并迁入,当然取得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她与丈夫共同耕种有公婆家承包的土地,因而她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理应丧失,不应获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款。

【评析】

对以上争议,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争议承包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家庭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对争议地享有完全的权利。我国的国情是土地少、人口多,土地资源有限,因而在两轮土地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上没有预留机动土地,对此后婚进婚出的人员以及新出生人员均没有多余的土地进行重新分配,一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即增人不增地的原则,对于出嫁女是否在嫁入地分得土地,应当以出嫁女在嫁入地有土地耕种,就相当于出嫁女在该地分得土地,不能以集体重新另外分配土地作为认定出嫁女重新分得土地。李某的情况正符合此种情形,她已经成为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由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及国情所限,还仍然理论上保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应当是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所在地户口为形式要件,以是否需要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为实质要件,作为判断取得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准。李某在夫家已经生活十年有余,户口也早已迁到新集体经济组织,显然她已经符合丧失原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和取得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准。

第二,《意见》的相关规定对指导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等问题的解决有现实意义。其是对《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良好补充。特别是当前类似案件有增多趋势,而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司法实践中重庆市各地法院判决不一,莫衷一是,严重损害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法院的公信力。因而司法实践中参照重庆高级法院的指导意见有现实意义及法律依据。另参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百零九条“下列新增农村居民人员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增子女;(二)因合法婚姻关系、收养关系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规定,李某已经完全符合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继而失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争议承包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家庭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对争议地享有完全的权利。

综上,笔者认为,原告李某显然已经丧失了原承包土地补偿款的资格,法院理应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作者:邢二超

来源:华律网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3199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 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2024-04-119563 人看过

    问: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 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问: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

  • 征地补偿多久到账

    2024-04-03161 人看过

    土地被征地补偿款三个月的时间内打款,这是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当中做出的判断,一般情况下在征收土地的相关的方案都已经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之后,等三个月之内就需要全额的来进行。下面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征地补偿多久到账相关法律规定。

  • 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

    2024-03-31125 人看过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主要包括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公开征地批准事项、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几个步骤,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更多相关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征地补偿款领不到怎么办

    2024-03-31162 人看过

    征地补偿款拿不到可以向当地的行政机关反映,申请行政复议,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行政机关不向被征收土地的行政相对人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话,此时该行政机关就属于违法的行为。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征地补偿款领不到农民怎么办的问题作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不动产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4-03-29160 人看过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不动产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没有固定的数值,各地房屋征收主管部门都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市场价格支付补偿金,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要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结合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内容可以了解拆迁补偿金的计算依据。

  • 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关于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征地搬迁补偿标准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搬迁补偿费用。关于征地搬迁补偿标准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关于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报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层层递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关于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谁批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被拆迁人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土地补偿标准有国家规定的具体补偿内容,对该内容不满意的有权就自己受到的补偿方式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关于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解决原则是公平合理,贯彻平等,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农民生产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权,着重调解,着重调解是处理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法。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解决原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双鸭山征收该怎么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双鸭山征收该怎么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拆迁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征地赔偿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土地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 附着物补偿费: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 搬迁补偿费: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 临时安置补偿费:在搬迁期间,被征收者可能需要临时居住在其他地方,他们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偿费用。 5、 停产停业补偿费:如果被征收的土地上有企业或商铺,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停产停业补偿费用,以弥补因征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铜仁修建房子可以怎样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铜仁修建房子可以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政府征收的鱼塘一般都多少钱一平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政府征收的鱼塘一般都多少钱一平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张掖改造房屋如何给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张掖改造房屋如何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价值补偿:这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评估作价后的货币补偿。 这部分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 1 搬迁费用:包括搬家费、设备迁移费等,这些费用也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 2 临时安置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无法正常居住的情况,拆迁方应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弥补被拆迁人的临时居住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拆迁导致了被拆迁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拆迁方应对此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他相关补助和奖励:这可能包括提前签约的奖励、过渡期的生活补助等,具体的补助和奖励措施应由当地的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来决定。 在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时,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方直接将货币支付给被拆迁人,让他们自行购房。 而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用新的建筑或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旧房进行交换。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补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来确定。 因此,了解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沧州征地可以怎么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沧州征地可以怎么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如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