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票据法 > 本票 > 本票保证 > 票据保证的定义

票据保证的定义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9 2479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票据债务为内容的票据附属行为。在票据保证关系中,保证人是进行保证行为的当事人;被保证人是票据关系中的债务人,他可以是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关系中的债权人是被保证人的后手,被保证人如果是承兑人的,持票人是保证关系中的债权人。

相关知识:票据保证的特征

票据保证有如下特征:

华律网

1、保证的从属性与独立性。

票据法》第49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2、保证是对主票据债务的一种担保。

3、票据保证是要式法律行为。

《票据法》第46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背面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哪些人不能作为票据保证人

    2024-01-128993 人看过

    我们知道,为了保证票据的履行,双方可以设定票据保证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哪些人不能作为票据保证人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

  • 本票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票据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2024-01-1210911 人看过

    票据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付款形式,一般是用于较大金额的情况,票据有一些必须的记载事项,那么票据法对于票据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 本票保证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2024-01-122351 人看过

    四海八荒的小伙伴们,你听说过本票吗?你知道什么是本票保证吗?这些法律盲区就交给华律网的小编为你解答吧!接下来,就由你们可爱的华律网的小编我,来为你们讲解“本票保证的法律定义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以下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一、本票保证的

  • 票据保证的保证人有什么责任

    2024-01-118039 人看过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为了保证票据的效力,可以采取保证人的形式进行保证。保证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那么,票据保证的保证人有什么责任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票据保证人的责任,简单地说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

  • 票据保证相对记载事项是什么

    2024-01-118874 人看过

    票据保证分为相对记载事项和绝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是保证的必备事项,相对事项是可以选择填写的事项。那么,票据保证相对记载事项是什么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票据记载相关事项是票据行为的

个人债务会连累公司吗?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个人债务会连累公司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这家公司的管理很规范、制度制约机制十分严密和到位的话,公司的法人代表私下借款,并且仅限于个人使用,那可能不会直接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但是,如果这家公司的权财物都集中在法人代表一个人身上,就会连累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票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关于未规定合伙期限情况下的退伙事宜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未规定合伙期限情况下的退伙事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未规定合伙期限情况下的退伙事宜 对于该问题,学术上的答案是:若无明确规定,合伙契约中未提及合伙期限,则每位合伙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预先告知其他合伙人他打算退出合伙关系时,必须提前至少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告知; 同时,此种情况下,他们不得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如有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出,他们须承担起因自己行为而导致的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合伙企业赔付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理依据同样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若合伙人在订立合伙合 同时未能就合伙期限达成共识并形成明晰约定,亦未能依据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获得准确界定,他们之间将被认定为无预先设定经营期限的合伙关系。 当某种合伙关系现已到期,若还有其他合伙人持续参与管理其运营,且其他合伙人并未对此表示反对意见,原先签订的合伙协议依然有效;在此类情况下,合伙期限会被视为非固定经营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位合伙人有权未经事先协商,随时退出此种不定期的合伙关系; 但是,他必须提前以合理的时间向前所有合伙人发出书面警告。

涉案人员名单怎么解除

郭洁律师29分钟前回复:

您好!您说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吗?这个需要您还清所有款项之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哦。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