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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
一、一般规定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二、中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很多被拆迁人不清楚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评估,现在化率网小编提供范例,帮助大家了解。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房屋征收拆迁时,对征收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司法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6个月。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部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后,会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和发布征收公告,征收公告应当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等内容。所以征收范围确定的依据是征收公告。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的,拆迁的手续是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通过后,由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房屋拆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未经所有人同意的,一般情况下不是强制拆迁。但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企业拆迁的详细流程是,先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者依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然后获得拆迁许可证;再及时制定拆迁方案,发布拆迁公告;最后及时拆迁。如果是被依法征收的,则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时间、方式来搬离原地址。关于企业拆迁详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新农村进行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如下: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交付土地实施拆迁。关于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征地程序不合法,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主体的征地程序不合法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关于征地程序不合法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可以找当地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政府。一般情况下双方需要自行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私下和平解决,如果确实协商无效的,就只能起诉处理了,可以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去全权处理案件。一、拆迁分配纠纷找什么部门?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
实施拆迁必须要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属于产权调换的应当有附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等,关于迁中需要警惕的两种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由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对于被拆迁方就可以向此部门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有任何不满意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只要符合立案的条件就可以获得受理。一、温州拆迁房屋纠纷哪里管温州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管理房屋拆迁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温州市城市拆迁管理...
1、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从而对拆迁人员产生抵触情绪,甚至采取激烈的行动。2、认为政府或者开发商没有提供足够的补偿或安置方案。3、认为拆迁补偿应当远远高于市场价值,或者索赔范围过于宽泛。这种错误认识可能会导致拆迁谈判的困难和拖延,对双方都不利。4、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抵抗,如阻塞道路、破坏公共财产等,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