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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6 2341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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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但是,很少有人了解,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让您全面了解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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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

(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四)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不过,伤残程度为5—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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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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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 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首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情况,合法解除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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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流程是什么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关系解除流程是: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 2、应当事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3、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签订协议,需要支付补偿金的进行支付; 4、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解除流程是什么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崇明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崇明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民法典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另一方通常为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相对性。 没有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点。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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