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管理隐患检查及排查制度
队伍管理隐患检查及排查制度
队伍管理隐患检查及排查制度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队伍管理隐患检查及排查制度。
一、队伍管理隐患检查及排查领导小组:
二、隐患检查及排查及整改
1、检查时间
1)、公司企管部安全科每月对项目进行至少两次安全检查
2)、公司企管部安全科每月20日前对项目部进行一次月检
3)、项目部每周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并每天进行隐患检查。
2、公司企管部安全科对项目部实行月检制度,每月20日前检查,
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各项目部质量及安全会议,针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以及下一部工作的部署。
3、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采取月度检查,将月度检查的隐患汇总,提出整改措施。
4、项目部对各工种及各班组实行每周一次检查,项目部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对工的各部位、各环节,各操作工作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文明卫生检查。
5、公司企管部安全科针对各项目部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巡查,安全情况较差的项目可以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以督促项目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管理。
6、每次检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制定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时通知劳务的相关负责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整改完成后,劳务公司提书面报隐患整改通知单回复,由项目部组织相关负责人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奖惩措施
1、因工程安全问题监理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劳务单位拒绝接收或拒不整改者罚款1000-2000元。
2、专项检查中劳务单位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到位的,每次罚款100-200元。
3、劳务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特殊工种的工程人员必须有上岗证,检查不符合要求时,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
4、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工程出现严重缺陷、造成重大隐患,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者,劳务单位除应全部承担施工单位经济损失外,罚款1000-2000元。
5、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到位;检查发现不戴安全帽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等违章作业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
元。安全网、防护棚、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设施不到位的,一处罚款200-500元。
6、施工机械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每次罚款500元。
7、在施工现场、建筑物内大便罚款200元,小便50元。
8、工地施工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每次罚款100-200元。
9、不得以任何理由偷窃材料、设备、施工机具、破坏半成品,违者除5倍赔偿外罚款100-1000元,当事人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并开除施工现场。
10、劳务单位必须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施工交叉作业时,对其他成品、半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的,并且乱写乱画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11、劳务单位相互之间或个人在工地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方属谁,一律对双方罚款500-2000元;造成人身伤害,双方应自行承担经济责任,特别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12、在当地市区主管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劳务单位予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13、根据要求劳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各种资料而未及时提交的,每次罚款100元,经催促三日内仍未提交的可加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