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报告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报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是一家独立经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铸造生产及加工,共有职工人。因部分岗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经与相关岗位职工协商一致,特申请对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岗位中没有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生产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对于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其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
我公司拟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申请理由是:本单位系生产、设计、铸造金属铸件,部分岗位工种存在下列情形,并且基本符合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要求的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特对上述岗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人员,根据生产特点、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
方式灵活安排休息时间,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衢州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特此申请。
(公章)20__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