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教师,产后提前上班,单位说多给工资,可给时却要男女双方单位各支付一半。我先生是日资企业,无此规定,怎么办?请问国家是否有此规定?如果对方是外资企业不能支付,是否单位要付全款?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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