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青年在18岁生日当天,与朋友及青年的老板三人开车外出。老板的车碰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于是发生口角,老板让青年及朋友动手打了骑自行车的人,青年动刀导致被害者肾部受伤,鉴定为重伤害,请问该青年该如何量刑和赔偿?他还算未成年人犯罪吗?(另注,青年的朋友是成年人也动手了,但是现在逃逸)
此回复只有当事人才能查看!
查看相同主题问题 | 更多相关咨询[已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