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汕头市潮南成田镇的,结婚后有三个小孩,老公是非农业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户口没有在一起,上了一个孩子在老公的户口上,现在去派出所给其他两个小孩上户口,要跟我,上农业户口,户籍科说不行,三个小孩的户口一定要上在一起吗?派出所以这个理由,就是不给上,一定要小孩上在一起,应该怎么办?(如果有故意刁难的成份,怎么告他一定胜诉) 注:虽然3个小孩是超生了,但到镇政府开证明罚款了,手续证明都齐全的!
如对派出所的理由不理解,可以要求派出所出示相关规定。 没有规定就应当给与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