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政策
大家都在问的房产纠纷问题
相较之下,等额本金方式在贷款者中更具吸引力。由于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相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等额本金的总体利息支出将低于等额本息。尽管如此,这两种负款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不足。 首先,从还款总额上来看,等额本息每月的还款额相等,其中利息部分的占比随月份递减,而本金部分的占比则逐步增加。相比之下,等额本金的特点在于每月的还款金额呈下降趋势,其中本金占比保持稳定,利息部分则随时间推移逐步减小。在较大的贷款额度以及较长的贷款期限下,尤其是高额贷款带来的利息负担,等额本息比等额本金承受得更多。 其次,从适用群体的角度看,等额本息由于每期还款金额相同,在初始阶段的还款压力相对较小,这非常符合那些存款不多却拥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年轻借款人需求。相反,等额本金初期的还款压力较大,但伴随时间推移,还款压力将会逐渐降低。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且已有一定储蓄的人群来说,选择等额本金更为适宜。同时,对于年龄较大或者即将迎来退休阶段的人群而言,他们的收入可能会有所下滑,此时采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后期的还款压力便能得到有效缓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原有房屋所有者未能将其户口迁出的前提下,新的房屋所有者同样拥有迁入户口的权利。具体而言,如果原本落在该房屋内的户口无法找到合适的迁移地点,那么新任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将原户口落为该套房屋的独立户口部分。然而这同样需要原房主亲自申请,若在原房主缺席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先行将户口落至独立户口部分。尽管如此,只要手中持有房产证明,包括子女就学等方面均不应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法院有权对当事人名下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拍卖。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责任确保被执行人能够得到合理的住房安置措施。例如,可以考虑利用以旧换新等策略,为被执行人提供适当的居住场所。在此过程中,如需拍卖欠款人心目中的住宅,作为债权人方,应首先与法院展开深入细致的磋商,获得法院方面的同意及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购买后的房产,只要取得了相应的产权证明,便可立即进行出售交易,但需支付相关赋税。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房地产规范性文件,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商品房销售行为实施全面监管。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层面上,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肩负起了辖区内商品房销售的监督管理任务。 另外,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对于具有5年以上历史的房屋交易,会酌情减免部分赋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购买的房屋已向房地产管理局完成备案,若仍希望对其名称进行更改,必须首先成功领取房产证,然后严格按照房产过户程序实现更为正式的更名。 如果该商品房尚未经过全面质量验收,那么进行名称更改是有可能的,但需要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相关的未竣工检查报告书,并且由开发商详细阐述合同更名的具体缘由。在此过程中,仅仅只需要支付相关的手续性费用即可。若该商品房已是质量验收合格的状态,那便无法再行更名处理。尽管如此,等到房产证真正颁发之后,是仍然具备给其修改姓名的可能性的。通常来讲,房产证上姓名的改变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种方式:直接添加姓名、赠予姓名以及买卖姓名。赠予姓名——详细的办理手续赠予姓名——需要承担的税费买卖姓名——全部的手续及其所需承担的税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