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用愁!27万知名律师任你选
不懂法律不用怕 法律法规随手查 学会自我维权!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一对一咨询 > 唐明律师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了人造成人员死亡。在知情后立刻返回交警队自首这样算不算肇事逃逸

你好,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了人造成人员死亡。在知情后立刻返回交警队自首这样算不算肇事逃逸

181****1058 四川-凉山 交通事故 2019-03-01 18:39 举报

咨询对话

唐明律师

不算。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通常情况下,对方肇事逃逸的维权方式有以下两种,如果您是受害一方,一是拨打110报警电话;二是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如果您是肇事逃逸一方,您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建议去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更多复杂的肇事逃逸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大家都在问的交通事故问题

  • 当机动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时,若未能在现场进行报案处理,且事后发现无法获取保险赔付待遇,在此情况下,应在事件发生之初履行报告程序,并要求保险机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鉴定。倘若车主故意隐瞒或因重大疏忽而未及时报告相关信息,使得保险事故的真实性、原因、损害程度等关键因素难以确定,那么对于这部分来源不明的事项,保险方将不会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在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保险机构倾向于依据事故责任的确立从而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具体而言,当不幸遭遇车祸后,肇事方所承担并需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医疗费用、误工补偿、护理照料费用、交通运输费用、住宿费用、患者在住院期间所需享有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支持费用、鉴定事务经费、残疾赔偿金、辅助残疾工具购置费、丧葬相关费用、被抚养人口的生活保障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诸多方面。对于以上各项赔偿费用的具体数额与标准,则是依据相关部门所提供的鉴定等级而有所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倘若某人以危及生命为代价进行恐吓,例如扬言驾驶车辆撞击被害者,那么这便是一种严重的恐吓行为,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若该当事人已明确表示将要采取如此过激的手段,那么对方很有可能已经涉及预谋性蓄意伤人或意图谋杀等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应立即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和保护。 如果某些人通过撰写恐吓信或者其他形式对他人人身构成威胁,无论情节是否严重,都将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来说,这类行为轻则面临五日以下的短期拘留或者五百元以内的罚款,而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可能会面临更长时间的拘留以及相应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涉及到两轮或三轮电动自行车相撞而导致受害者损失时,应首先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情况。若是两轮机动车辆全责,那么他们应该为此次事故所带来的电动车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财务损害以及产生的身体上的伤害和损失。关于财务损失的赔偿,应参考受害方实际受到的损失或侵权行为人从此次侵权行为中所获益处的方式计算并赔付给对方。对于身体伤害的赔偿,则需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主要涵盖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运输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补给费用、鉴定费用、残疾人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配件等方面。若造成人员伤亡事件,还需要追加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你好U

热门律师推荐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