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用愁!27万知名律师任你选
不懂法律不用怕 法律法规随手查 学会自我维权!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一对一咨询 > 劳动纠纷法律团队

A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个月零7天期间没有签署劳务合同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A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个月零7天期间没有签署劳务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182****2670 甘肃-定西 劳动纠纷 2019-01-22 16:35 举报

咨询对话

劳动纠纷法律团队

可以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共计11个月。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详细,且解答律师偏少,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大家都在问的劳动纠纷问题

  • 若企业宣告破产,则其不得拖欠员工薪资。偿付事宜应遵循如下顺序依次进行: 1.优先清偿破产人为员工所欠之工资福利,医疗救助、残疾补贴及丧葬扶养费等款项;还需清偿债务人应当为员工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以及在法律或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额; 2.除上述项目之外,破产人仍须补缴破产过程中所欠交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对于所欠税款亦需依法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

  • 具体是怎么样呢,可以联系沟通下

  • 当雇员为期六日的正常工作日结束后作出离职决定时,用人单位仍需依法承担支付薪酬之义务。无论雇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否,只要其在任职期间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薪酬。而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或克扣工资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雇员有权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亦或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当孕期员工出现时,企事业单位是严格禁止采取解雇措施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违背了国家相关法规的明确要求。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五条明文规定,任何存在女性员工怀孕、生产、哺乳情况的用人单位都不得以此为由,降低她们的薪资待遇、予以解雇或单方面终止双方的劳动或是聘用协议。同样地,第六条也有明确指出,倘若有孕妇在怀孕期间无法适应原先的工作岗位,那么用人公司应该根据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证明,对其适当调整现有的工作任务以减轻负担,或者调配到其他适合她身体状况的职位上。对于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员工作业时间,用人单位亦不可延长,同时应为其预留适当的休息时间。 同时,怀孕女职工在上班时间做产前检查,其所需的时间将被严格纳入工作时间计算在此范围内。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热门律师推荐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