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异议上诉”的说法,如果只是向法院提“执行异议”是不收费的,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不服,继续提“执行异议之诉”则根据案涉金额比照诉讼案件收费。
大家都在问的行政诉讼问题
所谓“末位淘汰制”,实则是指在企业内部,依据整体及各岗位所设定之特定目标,同时参考各领域实际状况,构建相应的考核基准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该基准体系对所有员工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将得分最低者淘汰出局的一种绩效管理范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
不能
你好
生育第四个孩子将会受到罚款。这是由于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实施了严格的三孩政策,因此生育超过这个数目便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要承受相应的罚款处罚。具体的罚款额度则需遵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以及当地对超生的实际执行力度。凡生育超出三个子女限制者即属超生之列,超生孩子须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不是绝对统一的,而是由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来制定。通常,在上户口时便需要支付该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怎么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不是扣上个月的工资,只能扣旷的这一天的工资。
之前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是怎么写的?
股本是股本,利润分配是利润分配,利润分配要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协议来。
签的是空白合同这事,你怎么证明?
向工伤认定部门及时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