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五月份车祸股骨骨折,文警判我主责,今年八月份可以生活自理。去找了一个轻松的工作。十二月一曰早上正常行走中,腿打了一个软腿,差点滑倒,然后腿失去支撑能力,去医院检查钢板断了。现在要重做手术(钢板固定术),医药费要我自己承担吗?医院需要负责吗?
如果是钢板质量问题或是医院的原因,就可以向医院主张权利。
告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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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大家都在问的交通事故问题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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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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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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