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迁的房子,名字是我老公的,拆迁补助的钱是我出的。后来我老公的妹妹要房子结婚,口头协议以10万元卖给她,到现在已经3年了,还没有给钱,她已经装修住进去了。我已经短信通知她2018年5月31号之前不愿支付10万就已市场价出售,到现在6月3号还没有付钱。然后我们的拆迁证明在我公公手里,他也不愿意拿出来。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如果被拆迁人是你老公那么相应的拆迁安置房屋也应当归属于被拆迁人。拆迁安置需要由被拆迁人签署拆迁协议,如果名字是你老公那就应当是你老公去签字,材料应当自己也有一份。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
大家都在问的拆迁安置问题
说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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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手续,跟养羊的个数没有关系
您好
无法判断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