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兄弟姐妹五人,除了大哥是农民另有自留地建房外,其他四人于76年至95年分别占了父亲的宅基地建了房,我家则是给岳母建的房,现在拆迁指挥部说我们是国有土地,分家析产只限于未析产的老宅,將我们那部分宅基地房产补偿给了目前占房的妻姐,我不服。现在我四个兄弟姐妹打算起诉我,而我认为在土地性质之争未解决前无法就老宅析产,是否合理合法?
我家兄弟姐妹五人,除了大哥是农民另有自留地建房外,其他四人于76年至95年分别占了父亲的宅基地建了房,我家则是给岳母建的房,现在拆迁指挥部说我们是国有土地,分家析产只限于未析产的老宅,將我们那部分宅基地房产补偿给了目前占房的妻姐,我不服。现在我四个兄弟姐妹打算起诉我,而我认为在土地性质之争未解决前无法就老宅析产,是否合理合法?
大家都在问的拆迁安置问题
说明白吧
可以预约咨询有关情况,田拥军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需要办理手续,跟养羊的个数没有关系
您好
无法判断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