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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外地的,现在带孩子回了老家,突然不回来了,孩子一岁半,我们离婚孩子怎么判

我老婆外地的,现在带孩子回了老家,突然不回来了,孩子一岁半,我们离婚孩子怎么判

177****1096 湖南-娄底 婚姻家庭 2018-02-24 08:0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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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英律师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

王慧英律师

小孩两岁以内一般判给你老婆

孩子户口,出生证都在我家,还有是她回老家不愿意过来了

王慧英律师

和户口这些没关系

那如果我等到孩子两岁再去找她离婚,孩子是不是可以给我

王慧英律师

之前第二条已经回复,综合考虑,经济条件及生活时间

我有经济条件,有父母哥嫂姐姐可以帮我带,但是她没有经济条件,而且是一个父亲,没有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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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大家都在问的婚姻家庭问题

  •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双方有权进行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倘若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向当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裁决。在离异家庭中有不满两岁子女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这名子女将会被判给母亲照管照顾。若是孩子已经年满两岁并且父母双方面临着争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结合子女的最优利益来评估哪一方能够提供更为适宜的抚养环境。另外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岁,届时法院将会更加重视和采纳子女本人的意愿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诚然,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在香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若依然长期居住在中国境内,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具有相应管辖权的司法机构递交离婚申请。通常而言,此类案件以被告居所地法院作为主要审理机关,但若存在于一年内,丈夫或妻子中有任意一方离开所居住地,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可向自己当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若夫、妻双方均离开原居所一年以上,并且其中一方向其他地方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则该案件将由被告长时间停留之地的法院进行主审。倘若被告无固定居所,则可由原告起诉时,其居所地法院负责审理此案。对于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人士,大陆籍居民与香港籍居民在中国境内自愿达成离婚意愿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女方依法享有堕胎的权力。生育乃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此项权利用与生俱来之势存在,早在国家和法律诞生前就已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女性拥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亦享有选择不生育的自主决定权。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 在提起诉讼离婚的情况下,现行法律体系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寻求专业律師之协助。 作为当事人,您仍然可以自主地执行整个诉讼程序,请求法庭批准离婚请求、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取得裁决以及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判定。 若所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额巨大且分裂资产的证据获取存在困难,或是考虑到对方可能存在隐匿或转移资产的倾向,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我们建议您委托具备相关经验及专业化知识背景的执业律师为您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以期提升您在该案中的胜诉几率。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遗产分配应依据遗嘱分割。 如若遗嘱因存在违法违规,或是某些超越失效条件等不可抗力原因而失效亦或者被撤销,则应依照继承法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财产分割。在遗嘱生效后开始执行处分行为时,如果那份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均合法合规并且符合所有规定,那么便要依照遗嘱内容行事;但是如果该份遗嘱存在被推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完成的、被严重欺诈、被迫承受的、甚至违反相关宪法条款等多种法定无效情况时,该些遗嘱将无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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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0378967 (9:0:0-18:0:59)

擅长: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庭

备注: 不接受北京-东城区地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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