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你好,想请问一下,我父亲是环卫人员,区人社局已经鉴定工亡, 被告单位是 区城乡管理所,是国家事业单位,已定今年3月仲裁审理,单位不想赔偿,法人打电话威胁我要注销公司,企业注册资金130万,我该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国家单位也能注销?没有上级单位接受处理?
不是他想注销就能注销的,如果注销还有主管单位承担责任,你应该尽快起诉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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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的公司法问题
您好
你好
你好,由原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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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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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不接受北京-东城区地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