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用愁!27万知名律师任你选
不懂法律不用怕 法律法规随手查 学会自我维权!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一对一咨询 > 孙志强律师

一个姓郑的外地朋友回来, 受县里姓邓的朋友邀请,我和市里姓郭的朋友由市里陪同请问我应该负怎样的责任?

一个姓郑的外地朋友回来, 受县里姓邓的朋友邀请,我和市里姓郭的朋友由市里陪同,当时是县里姓邓的朋友用车接过去的,到县里时又接一个姓霍的朋友,一起到县里的景点去玩,晚上吃饭时喝了酒,当时我们谁也没有劝酒,吃完饭我有事先回家了,后来姓霍的朋友出事了,现在医院人事不醒。请问我应该负怎样的责任?

139****7085 湖南-常德 债权债务 2017-12-13 14:00 举报

咨询对话

孙志强律师

姓霍的朋友出事了,是指因饮酒而导致中风等疾病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大家都在问的债权债务问题

热门律师推荐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