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某某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一终字第244号上诉人(一审被告):某某市人民政府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河南某某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审原告某某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向河南高院起诉称,2003年某某市政府准备建设某某市上八里至山西省省界关爷坪(以下简称某某公路)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典型案例之一:张某与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基本案情张某与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令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偿还张某94万余元及利息。后本案指定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
王某某诉陈某元、陈某虎民间借贷保证责任纠纷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9民终337号[裁判摘要]借款借据上虽未约定利息,但出借人与借款人口头约定借款利息的,应认定借款为有息借款。在借据上签名的保证人否认其知晓存在口头利息约定,且无证据证明保证人知道且认可存在该利息约定的,应当认定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仅为借款本...
若在离婚后亲权归属女方的案例中,且在经过与男方协商并得到同意后方能为儿子/女儿更动姓名;反之,在未与男方达成共识时,将不得擅自改动儿女的姓名。在此期间,子女有权利选取随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为族姓。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
已婚人士不得与第三人维持非法的稳定同居关系,如此行为违背了民法典中所倡导的一夫一妻制度以及家庭成员间应当忠诚相待的原则,势必会对夫妻之间本应深厚的爱情产生无形的摧残,进而破坏家庭和谐的基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就不动产而言,要实现赠与行为并使其成为合法有效的法律义务,必须通过产权过户才能达成;若未能进行这样的操作,受赠人则有权利撤销此前的承诺。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已经按照规定对部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处理,同样无法让原赠与人撤回其赠与意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
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房屋归属权问题达成了共识并明确规定离婚后房屋仍由子女持有,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则这种安排在法律上依然是有效的。尽管这一决定在理论上具备有效性,但是建议所有相关人士仍应尽快办理产权过户以实现权益的公示与确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
对于那些原本属于另一方的物品,以及并未涉及财产分割的日常生活用品,双方均有权获取。根据宪法与相关司法法规,一方专属使用的生活用品和因遭受侵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均被确认为婚姻关系中某一方的私人财物,如需在离婚程序中处理,皆由各人享有全部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